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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隻能選一支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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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隻能選一枝玫瑰\\n\\n“他是個才子啊!”有人指著他告訴她。她不經意瞥了一眼,卻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兩秒鐘,之後坦然地衝他笑了一下。\\n\\n“他是才子嗎?”第二天她指著他問另一個好友。\\n\\n“是啊,他還有一個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歎著告訴她,她於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n\\n那時真是閒得無聊了!若乾年後回想起當年的時光,她邊想邊笑自己。\\n\\n或許也真是因為好奇吧,總之,後來每場有他參加的球賽,她都一定會去看。那時,她真是漂亮啊。所以,當她在場外歡呼著加油的時候,便會順理成章地吸引場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場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樣。再後來,每個由他主持的活動,無論是演講比賽、知識競賽還是校園模特大賽,她都一定會參加,也一定會贏。她又是個多麼聰明的女孩啊。 這樣的女孩,又怎麼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於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時,他上大三,是長她兩級的同係師兄。或許也正是因為同係的緣故吧,那以後,他們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飯,一起看書,一起爬山等等。\\n\\n一個週日,他遠在另一所大學的女友來看他了。他當然要陪她在校園裡四處轉轉。轉到化學係樓下的時候,他們遇上了她。\\n\\n“師兄好。”她笑著衝他打了聲招呼,與他擦肩而過。他的目光隨她轉了半個圈。那天她穿著墨綠色布製的長“A”字裙,上身是一件帶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馬尾束起來,亮麗、活潑而又不失大方。\\n\\n“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著對他說。其實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許在那時,她在等他說“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冇有說。他的女友也是聰明的,便像冇事人一樣岔開了話題。不過她的臉上的笑容減去了幾分,而他的大腦中始終閃著的也並不是女友的影子。\\n\\n送走女友後,他始終在想,究竟這兩個同樣漂亮,同樣聰明的女孩哪個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歡哪個呢?坐在學校的石椅上想了許久卻冇有答案。在這期間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還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邊,他才從淩亂的比較中掙脫出來。 “嫂子真漂亮。”她說。她笑的時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層霧,讓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終於,在那個美麗的夜晚,他選擇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種十分理智的人,儘管傷心,卻好合好散。\\n\\n“他是幸運的。”有人說。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個既漂亮又聰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兩個,並且離開他的那個還那麼的大度。\\n\\n隻是當兩個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後,摩擦也不可避免。他們吵架了,就像當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樣。他有些後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種種的好。他想那時他們雖然吵架,擁有的更多的卻是快樂。那時他還冇有讀過張愛玲的小說,不知道《白玫瑰與紅玫瑰》的故事。他還一直以為,那種故事隻適合女孩子讀。 就這樣,他們每天湊到一起就吵。一轉眼,他要畢業了。在畢業前的一個夜晚,他們分手了。她也是極理智的。她還祝他幸福,然後就一個人沿校園長長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淚才無聲地滑落下來,而他永遠也不會知道。\\n\\n他終於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們一個在銀行,一個在律師樓,而且居然隻隔了一條街!他提出與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卻笑著拒絕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書,他開啟來,第一頁就是《白玫瑰與紅玫瑰》中的那句話:“選了紅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選了白玫瑰,紅的就是心口上那顆硃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著對他說:“你永遠比較不完的。”\\n\\n看著前女友遠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裡還抱著那本書。是啊,他恍然大悟,原來愛情本身就是一場關於玫瑰的選擇。而麵對兩枝同樣漂亮的玫瑰,無論選哪一枝都會留下永遠的遺憾,因為隻有得不到的那枝纔是最美的。\\n\\n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卻一下子就遇上了兩枝。他苦笑著想,自己究竟是幸運的還是不幸的?原來,最痛苦的,不是冇有邂逅冇有,而是麵對兩枝同樣精彩的玫瑰,你要麼選擇其中之一,要麼就隻有全部失去。 因為,無論是誰,都不可能一下子擁有兩枝漂亮的玫瑰。\\n\\n愛情的底片\\n\\n他是一個優秀的男人,碩士畢業後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聰慧,在一家出版社當編輯。兩人中規中矩地相識了一年多,眼看談婚論嫁就要擺上議事日程,忽然間,女友提出分手。\\n\\n“為什麼?”他一遍遍地問,好奇大於生氣,“你究竟對我什麼不滿意?工作、學曆還是家庭?或者是我的處世態度和生活作風有什麼問題?”“都不是。”女友說,“隻是因為那張照片。”他的心不禁一顫。\\n\\n那是一張極普通的照片。是他與一位女學生的合影。他常去一家成人進修學院講課,每次講課時,那個女學生都會坐在教室的最前排,全神貫注地盯著他看。下課了就給他端一杯水,然後和一大幫同學圍著他聊東聊西。他對她印象不錯,和她在一起時也挺舒服。但也僅此而已。“她端水給你時,你有什麼感覺?”女友追問。“學生給老師端水不是很正常嗎?”“那她盯著你看時呢?”“也很自然啊。老師怎麼能怕學生看。”“那我盯你看看試試。”女友道。然後便死死地盯住他。有幾分試探,又有幾分認真。“開什麼玩笑。”他卻覺得渾身不自在了,忙拿話題岔開。不久,就出現了那張照片。那是一次課間休息時,一位同學不知怎地隨身帶了一架相機,還剩下幾張膠捲冇拍完,便對著同學們胡亂抓拍,忽然看見他正和她說著什麼,便順手給拍了下來。不過拍得實在是不錯:他和她的臉捱得很近,額頭幾乎抵著,目光相對,會心微笑。他的神情如暖暖的春風,她的神情如漾漾的春水。“拍的時候,你在想什麼?”自從見到這張照片,女友就絮絮地問。“當時正在說話,哪裡顧得上多想什麼。”“那麼,你們在說什麼?”“不記得了。”他淡然道,“不過是一張照片,彆太在意。”“你們看來可是真的挺好。”女友的神情帶著些微微的惆悵。“那不過是一張照片。”他有些急了,“我現在就可以撕掉它!”“撕掉照片容易,可是你能撕掉那個人嗎?”“我和她隻是師生,至多算是朋友,”他氣憤地說,“不信你可以去調查!”“有些東西連你自己都冇發現,我又能夠去查什麼?”女友幽幽地說,“相信我,我絕不是無中生有。她很適合你,你也很適合她。你之所以和她冇有故事,是因為你在有意識地為我負責,從而無意識地把她關在了情感圈外。”“你根本冇見過她,怎麼知道她適合我?”“不要以為這張照片不算什麼,有時候,一句話語,一個動作,一聲歎息都足以暴露一切。”女友指著照片上的他和她,“你仔細看看她的眉毛,她的眼睛,再仔細看看你的笑容,你的神情……你是喜歡她的,是不是?”他沉默了。他從來冇有想過這個問題。現在追究起來,他真是一點兒都不討厭她,也可以說是喜歡她。如果他有意讓這種喜歡延伸下去,這種喜歡有可能會變成很喜歡,甚至是愛。“然而,我們在一起這麼長時間,卻從冇有照過一張這麼和諧的照片。”女友說著翻開了影集。果然,他和女友的每一張照片都帶著些莫名其妙的生澀、緊張、惶恐和故作姿態。亦如他和女友所謂的愛情。“可是,你總不能為這樣一張照片和我分手吧!”“那有什麼不能呢?”女友靜靜地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我無法更細緻地分析,你也不要太違心地否定。這張貌似友誼的照片背後,其實充滿了難以言喻的愛情潛質。”他無語。\\n\\n二人終於分了手。當彆人問為什麼時,他們都保持緘默。是的,說出來誰會相信呢?一年多的朝夕相處和有意栽培竟然抵不過一瞬間拍下的一張隨意的照片。後來,他真的和那個女孩結了婚。正如女友所說的那樣,他和她彼此確實更為適合。他這才明白女友是個在情感上多麼鋒利和精明的女人,那張他一直自以為是的友誼合影,居然是一頁被她一眼看清的隻有在暗房沖洗時才能目睹的愛情底片。\\n\\n他也方纔明白:有時候關於心靈的某些事情,在某些人的視線裡,一絲一毫也不能隱藏\\n\\n手機上的愛情\\n\\n他和她是大學的同學。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時光。四年簡簡單單的光陰,四年無憂無慮的光陰。他是個高大的男孩,臉上永遠掛著最燦爛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樣,他粗心,會丟三落四;愛打籃球、愛睡懶覺、愛抱著吉他唱歌、愛和漂亮的師妹聊天。而她,是個平凡的細心的女孩,她愛做夢、愛幻想、愛看男生打籃球,愛遠遠的有些羞澀地給他們加油。\\n\\n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見麵僅僅點個頭的朋友。但點頭以後,她就會心跳,就會臉紅。怎麼了?她在心裡問自己,我……喜歡他嗎?她搖搖頭,不承認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閉著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視著自己的心裡的王子。而他,絲毫也冇有注意到。他有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會注意平凡的她。\\n\\n故事開始在畢業前。那年的散夥飯,大家都像瘋了一樣;拚命地喝酒,拚命地唱歌。畢業有那麼多的快樂,也有那麼多的麻煩。他和女朋友終於分手了,畢業讓他們分道揚鑣。他不停和朋友們喝酒,為自己枯萎的戀情。她一個人,在一個角落,輕輕的為自己斟滿了一杯酒。\\n\\n她從不喝酒的,但這一次,她為自己倒了滿滿的一杯酒。在心裡給自己鼓了鼓勁,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無量”。她說的有點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冇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讓他的眼睛朦朧了。他看著眼前這個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亂了,世界全亂了。“是我的公主嗎?”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淚傾泄而出,為了這錯誤的擁抱。\\n\\n是的,是錯的就是錯的。大家很快就畢業了。這個熱烈的擁抱,卻留在了她的心裡。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個男孩的懷裡,這是她暗暗愛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這個就足夠了,她靜靜地想。王子,隻是經常出現在夢裡。\\n\\n儘管在一個城市,但大家的聯絡機會並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訊公司。一年以後了,大家聚會。並不像小說裡寫的那樣,很多同學仍然是獨身。他偶然談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說資本主義剝削人,自己隻是遲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費。\\n\\n朋友們都說你這樣的懶蟲用鬧鐘是冇有用的,鬧鐘會叫醒手指而不會叫醒大腦,隻能有個好心人給一個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無聲的她突然說話了:讓我叫你吧。他也驚異。她笑笑,我不用掏電話費而已。他釋然了,好,謝謝。\\n\\n就這樣,早上七點,他的手機就準時地響起。開始,她隻是簡單的說:早上好,起床吧。就這樣,從夏天,到春天。他們的MORNINGCALL的時間越來越長,從半分鐘到十分鐘。談談工作,談談天氣。他總是謝她。而她刻意地躲開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會愛自己的,自己也冇有必要認真。但她真的不認真嗎?每天,六點四十她就會醒。再困她也不會睡著。因為她的心在跳個不行,就像大學時見到他一樣。\\n\\n又一年過去了。大學的同學已經很少有聯絡了。而他和她,憑著MORNINGCALL,竟然保持著每天一個電話的奇蹟!但這個電話隻是一個早上的問候,除了這個時間,他們幾乎冇有任何聯絡。可能,新年時,有了一張賀卡,他想請她吃飯,她拒絕了。保持著自己的秘密不說,\\n\\n她覺得自己有一份驕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這樣,他們用一個非常鬆懈的方法聯絡著。他們對彼此的生活並不瞭解。她病了。老是頭痛。有一次她暈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腦瘤。萬分之一的治癒可能。她在醫院裡。但她依然冇忘自己的任務。每天,用自己的手機,撥通他的手機。聽著那邊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認真完成自己的任務,她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牽掛的東西。\\n\\n她的病越來越重了。她開始昏迷,她離死亡越來越近。有一種強力的針劑可以把她從昏迷中喚醒,她請求醫生,在每天的清晨,給她用這種藥。醫生答應了,對一個垂死的人,冇有什麼不能答應。她依然打他的手機,用最快樂的聲音,編製最可信的謊話。他好粗心,他什麼都冇有發覺。\\n\\n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氣漸旺。儼然成了中關村的知識英雄了。人們說他是個敬業守時的人。隻有他的第一個老闆知道,他愛遲到;隻有他的同學知道,他是個懶鬼。他身邊總是圍繞著美麗的女孩,因為他分明是一個新貴!他會逢場作戲,但冇有真心。其實他自己還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個手機,已經讓他習慣。儘管他早就不需要那個MORNINGCALL,但他冇說,每天早上,他等著那個電話響起。他會問自己:我愛她嗎?會娶她嗎?不,他搖搖頭,她實在太平凡了,冇有一絲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習慣了她,他不能過冇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較平凡的女孩比較遵守信約,他這樣安慰自己。可是,這樣的手機聯絡並不能持續很久。因為,因為,因為她必須走了。她昏迷的時間越來越長。她開始失約,開始冇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並冇有追問,女孩,該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時還偷偷笑笑:和男朋友**後就給另一個男人打電話當然不好。男孩,都這麼粗心嗎?\\n\\n她的狀況更差了。她在死亡的邊緣。她的即將來臨的死亡成了聯絡同學的資訊;大量的同學來醫院看她。他,終於也知道了這個訊息。除了震驚他冇有彆的感覺。不是好好的嗎?不是經常打MORNINGCALL嗎?儘管有時失約,但畢竟還是準時的呀。他認定她是急病。匆匆的買了一束黃玫瑰,趕往醫院。他在心裡認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黃玫瑰,代表友情。\\n\\n他去開自己的車。手機又響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經習慣了她。不是,這是一個美麗的嬌柔的小姐給他的資訊:一顆心。他打量著自己的諾基亞,這是一個可以傳遞圖形的手機。兩年來,他收到了無數的心、天使,但,冇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個從不說愛的女孩。他很輕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機號碼,每天都看一遍的數字:13901120521.他唸了一遍。一種暈眩的感覺在他的頭頂鋪開。她是統計和管理這些數字的,她可以為自己挑一個最適合的。原來,每天,她都會說521。想清楚這些,他幾乎站不住了。整個世界都轉了過來。每天,每天,每天。在那個固定的時刻。她溫柔的聲音會在這裡傳到他的耳邊——\\n\\n“起床吧,彆耽誤了。”\\n\\n“要不,你再睡會,我十分鐘後叫你?”\\n\\n“今天天冷,當心點。”\\n\\n後來膽子大了,她也會用開玩笑的語氣說:想冇想我?\\n\\n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笨蛋。他覺得自己說什麼也不能失去她。對,不能失去,這種不能失去的感覺,這種害怕失去的痛苦,原來就是愛。他什麼也說不出來了。自己可以編出最簡潔的程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個網站,但卻看不透一個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嗎?不,不,我要她!他冇有辦法自己開車了,他叫了TAXI.他要趕到她的身邊去,對,帶著愛去!在一家花店門口,他叫車停住。他扔下了黃玫瑰。“快,我要紅玫瑰,999支!”一個小店,哪有這麼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n\\n99支火紅的熱烈的歐洲來的玫瑰終於隨著他來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幾台機器在她身邊,發出奇怪的聲音,閃著奇怪的影象。他在門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甦醒。她一定會活著。有我愛她,她會活著!他輕聲的呼喚她,我在等你!她終於甦醒過來了。他衝了進來,還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邊,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樣,讓自己的聲音輕輕的傳如她的耳朵:我愛你。她已經完全變了樣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對一個不好看的女孩比較客氣的評價。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對他來說,他需要什麼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隻要一個全心愛他的頭腦!他愛她。\\n\\n腦瘤一直在壓迫視神經,她實際上已經看不見什麼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溫柔的說:我現在冇有鑽戒,但我真誠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隻有99朵玫瑰。你是一個不平凡的女孩,你會喜歡玫瑰嗎?我怕你不喜歡他們,但……在他眼裡,她是那麼與眾不同,她會喜歡俗氣的玫瑰嗎?而他,曾經送給過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這不是憐憫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實自己早就愛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軟的手被握在了他纖細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個女孩不喜歡玫瑰?”她顫抖著,說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喃喃的說:我們結婚時,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著,又是昏迷。\\n\\n幾天了,他一直陪在醫院。他拒聽了一切來電,他的手機隻等著一個號碼:13901120521.她有時清醒,有時沉睡。\\n\\n而清醒時她就說:真抱歉,我冇有一直守約。\\n\\n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說我真的愛你,一直愛你,我等你。\\n\\n“這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有你,我才幸福。”\\n\\n他不信這是最後的時光,他要把她喚回,他要她受約,他要她一輩子叫他起床。\\n\\n這天她清醒的時間特長,似乎她又能看見東西了。但她幾乎已經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給了他一個微笑,一個最美的笑。但接著,就是劇烈的頭痛和嘔吐。儀器上顯示她的顱內壓已經相當高了。她快走了。而這種情形下,隻有她,隻有她自己可以體會這種痛苦。醫生在診斷a書上寫下:“實行安樂死比較人道。”\\n\\n當然不會,這是最幸福的時光,有他。\\n\\n好靜。周圍好靜。已經是秋天了,樹葉從枝頭落下,鋪滿了小路。這是他們初相遇的季節。她望著他,想他們的故事。校園裡的心跳,畢業時熱烈的擁抱,看似無意的承諾,每天清晨讓人又恨又憐的電話鈴聲,還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從她的枕頭下拿出了她的手機。他第一次見到這個每天叫他的手機。小巧的藍色的手機,13901120521,他最喜歡的顏色,也是他最喜歡的型號——諾基亞。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機。一顆心,他鄭重地傳遞給她一顆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靜,隻有手機鍵盤撥號的聲音。她,第一次,為他打上了一顆心。\\n\\n她把自己的手機遞到了他的麵前,緩緩地閉上了眼睛。他拿過了兩個手機,把他們挨在一起。螢幕上,那兩顆心也靠在了一起。\\n\\n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n\\n不知道你讀了它之後作何感想。\\n\\n希望你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不要等失去不,才懂得珍貴!\\n\\n不要等失去時纔想起那句話:“曾經有段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麵前,可是我冇有去珍惜……”\\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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