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轉眼,又是一年清明。
爸媽帶著我去給爺爺奶奶掃墓。
山間的風很清,帶著草木的香氣。
陽光透過鬆枝灑下來,落在地上,碎成一片片光斑。
我蹲在墓碑前,跟著爸媽一起,給爺爺奶奶擺上供果,燒了紙錢。
看著嫋嫋升起的青煙,我突然想起了上一個清明。
在那個陌生的侯府祠堂裡,六歲的孩子把沾著香灰的供果遞到我麵前,讓我吃了去死,把他的孃親換回來。
恍如隔世。
不過一年多的時間,我的人生,已經天翻地覆。
掃完墓,爸媽牽著我的手,沿著山間的小路往下走。
他們聊著家常,說回家要給我做我最愛吃的糖醋排骨,說鄰居家的阿姨送了新摘的草莓,甜得很。
我聽著,笑著,心裡滿是安穩。
這纔是我想要的生活。
不是侯府主母的虛名,不是男人施捨的愛意,不是小心翼翼換來的片刻溫存。
是家人的陪伴,是煙火氣的日常,是完完全全屬於我自己的鮮活人生。
下山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賣風箏的小攤。
我買了一隻燕子形狀的風箏,拉著線,在開闊的草地上跑了起來。
風托著風箏,越飛越高,越飛越遠,在藍天下,成了一個小小的黑點。
爸媽站在一旁,笑著給我拍照。
我迎著風跑著,就像那隻風箏,終於掙脫了束縛我的線,飛向了屬於自己的天空。
曾經我以為,活下去的唯一辦法,是抓住彆人給的光。
後來我才明白,能救我的,從來隻有我自己。
當我自己足夠強大,足夠堅定,我自己,就能成為自己的光。
往後的日子,山高水長,我會好好活著。
為自己,為愛我的人。
熱烈地,自由地,認真地,活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