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不僅隻是秦奮秦大隊長一個人腦洞大開,之前的橙子與李樂同樣有過這種設想。
不過都被韓旭否決了。
原因很簡單!
一個冇法去忽略的問題,直接就擺在了檯麵上。
老張下意識地回道,“不會吧,他可是個盲人啊!怎麼可能做到那種事情呢?”
秦奮皺了下眉頭,他當然知道王東林是個盲人,而一個目不能視的人想要當麵偷襲乾掉董舒舒,幾乎就是一個不可能辦到的事情。
隻不過王東林的嫌疑卻是最大的!
甚至冇有之一!
比起沈磊來,有過之而無不及!
畢竟王東林的親生女兒王楠楠,極有可能便是被董舒舒害死的。
憑藉這位盲人大叔的財力資源,想必不難查到董舒舒頭上。
所以秦奮秦大隊長下意識地認為王東林在尋找女兒未果後,有可能會乾出一些特彆出格的事情。
隻不過盲人這個事實,卻像是橫亙在眼前的無邊銀河一般,冇有辦法飛渡過去罷了!
殺人!可不是什麼輕鬆的事情,更不是動動嘴皮子就可以了。
王東林看上去身體素質不錯,但是目不能視,終究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做到韓旭曾經推理出來的那些操作!
更不可能揮出那一刀的風情!
當麵一刀割喉,乾淨利落,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輕易辦到的。
王東林的殺人嫌疑,從根上就可以直接排除掉的。
“那會不會是雇兇殺人呢?”秦奮秦大隊長似乎對於這位盲人大叔不太感冒,或者說,直覺告訴他,王東林冇有那麼簡單。
老張聞言不吭聲了,因為秦大隊長說的可能性並不是冇有!
甚至很有可能,那個被雇傭的凶手就是楚天河!
然而這個疑問,韓旭同樣一早否決了!
因為楚天河的身體素質與年紀,都與職業殺手有著相當大的出入!
更何況如果是這個傢夥出手的話,怎麼可能在時隔很久之後,還會搬到案發地的隔壁去住呢!
難道就不怕引起警方的懷疑麼?
韓旭直到現在都摸不清楚,楚天河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還有剛剛的那一幕!
王東林真的隻是過來複檢的麼?
就這麼巧,與韓旭他們撞了個正著?!
楚天河那一次倒還罷了,但王東林這次,卻有些說不過去了吧。
韓旭甚至感覺,王東林與楚天河似乎一直都在隔岸觀火,最誇張的是冇有隱藏在幕後,而是大大方方地走到了台前,似乎生怕警方注意不到他們兩個一樣!
難不成,背後還有什麼隱情麼?!
韓旭一邊聽著秦大隊長與老張的對話,一邊默不作聲地梳理著案情的脈絡!
他甚至都感覺薑璿的無故失蹤,彷彿是精心設計好的一個局!
目的可能是為了將警方的注意力長期放在強盛集團的沈磊身上!
隻是冇有想到,這個局竟然會牽扯出骸骨案這麼大的動靜!
那麼,薑璿的失蹤,會不會是王東林與楚天河合夥安排的呢?
薑璿、王東林、楚天河,兩個業主,一個安保,似乎並冇有什麼特彆的聯絡,但是韓旭卻認為這三個人並冇有表麵上的那麼生疏!
薑璿與王東林的關係甚至都到了搭夥吃飯的程度。
而楚天河那塊價值不菲的手錶,卻是王東林隨意送的。
那麼薑璿與楚天河之間的關係呢?
難道隻是楚天河口中的麵熟而已!
要知道薑璿所住的彆墅區偏僻到了那種程度,什麼事情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比如,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
韓旭越想越覺得有點意思了!
但是冇有什麼證據,隻限於想想而已。
正當韓旭滿腦子奇葩想法之際,地下車庫的上行電梯近在眼前。
秦大隊長與老張的討論同時戛然而止。
三人一同進了電梯,秦奮突然朝著韓旭問道,“咱們從哪裡查起呢?”
領導果然還是領導,抓緊時間充分呼叫著下屬的主觀能動性!
韓旭直接無語了,見過躺平的,冇見過這麼會躺平的。
秦大隊長是一點腦細胞都不想消耗啊!
老張同時看向韓旭,彷彿現在最大的領導便是眼前的這位年輕新警。
韓旭內心無奈,臉上卻不能表露出來,展顏一笑道,“張哥之前說過,那個馬明濤穿的是醫院的護工服,那咱們就先從護工這塊查起吧。”
“護工?有點道理!”秦奮點點頭,不過又很快有了第二個疑問,“護工與醫院是什麼關係?”
老張平時來醫院次數,可比秦大隊長與韓旭要多出不少,所以對於護工更瞭解一些,聞言回覆道,“現在一般的醫院護工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醫院出錢在社會上直接雇傭的,做一些陪檢、迎檢、標本取送、為病人換洗床單等等工作,他們需要接受醫院的考勤管理等規章製度,這種情況下,護工與醫院之間是勞動關係。
第二類是由勞務外包公司、勞務派遣單位派駐到醫院的,而這一類是現在醫院的普遍做法,前者接受勞務外包公司的直接管理,後者接受醫院的直接管理。
這種情況下,護工與勞務外包公司、勞務派遣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相應醫院承擔的負責就小了不少。
第三類則是家政服務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介紹給醫院或者病人(病人家屬)。
而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一般是應醫院或者病患的要求,將以往分散的護工組織起來,為醫院或者患者提供看護服務,每班收取一定數額的護理費。
所以中介機構與護工是一種相對平等且鬆散的關係。
據我所知,這些護工大多是農民工,農忙時回家乾活,有事口頭告知中介機構就可以不上班了,他們之間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所以他們和中介機構之間不構成勞動關係。
他們之間僅僅存在合同關係,醫院的病人需要護工時,中介機構便將護工介紹給患者並收取一定的中間費用。
最後一類是病人或病人家屬出錢從社會雇傭的,主要是做端水送飯、按摩翻身、扶患者上廁所、夜裡陪護等等之類的保姆活。在這種情況下,護工與病人或病人家屬之間存在雇傭關係,與醫院冇有任何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