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生活還是老樣子。雖然我們搬回了百彙街,但是爹孃對我的要求越來越高。
不論是成為商人還是遠離百彙街去海軍學院什麼的,都太難了,我根本做不到!
還有爺爺,總是唸叨什麼重鑄榮光什麼的……這種事情怎麼可能做得到呢!
6.17
我不喜歡大海。海的外麵充滿了不確定性,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在家裡窩著。
但是我依然必須要去上學,娘總是在說什麼要我好好學習的話,學會聯邦的文化成為真正的聯邦人什麼的。但是我在學校天天被老師叫到外麵去,怎麼好好學啊!
還有幾天就要考試了,好麻煩……
6.25
考砸了。
爹揍了我一頓,讓我跪在祠堂前麵壁思過。
誰管他,我直接回房間。
6.26
被老登抽完一頓又被校外的那些傢夥打,我這輩子怕是和黴運做同桌了。
……啊,也對,我冇有同桌,誰讓我是“遺民”呢?隻有那些得到她們認可的或者展現出超凡力量的“遺民”才能得到平等相待。
7.3
放假了。我冇有朋友,自然也不用出去。
……哦,硬要說的話,還是有的。但是我和她的差距太大了,我寧願和老妹一塊窩在家裡也不想出門。
反正我們兩個都一樣的,冇有選擇的權利。
後悔學習,若是冇有知識,興許我便不會這麼痛苦。
7.11
稅務官又來了。我明明記得家裡已經交過稅了,但是還是被報缺失。
就是欺負人而已。
父母愁眉苦臉,但是日子還得過下去。
我明白他們為什麼要我……成為人上人。我明白的,但是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7.20
那些欺負人的傢夥!
這就是我為什麼討厭學習了,如果學習是為了成為那些見利忘義,對著自家人嬌縱跋扈的傢夥,那我覺得真的冇有必要了。
對我妹下手的傢夥,直接打扁!
7.21
被叫去治安局問話了。理由是“嫌疑破壞基層秩序”。
想都不用想是誰做的,被電擊了好久。
8.12
受不了了,想離開這個鬼地方。
8.22
攢錢。
8.25
好在家裡做生意的,有些時候來錢確實比較容易。
幾天時間我就設法弄到了3000塊,但是這還不夠。想要逃離這個窒息的地方,得把我妹一塊帶走才行。
9.2
開學了。
又不得不麵對那些傢夥的嘴臉,這些人一個比一個討厭。
唯一的好訊息是靠著家裡看要過期的存貨,能賣出去一些稀罕物,這樣子能攢更多的錢。
9.5
慘遭毒打。
錢被搶劫一空,估計得去趟醫院看看。
不敢和家裡說,家裡無法承受任何一次意外。
9.6
不出意外,城市醫院冇有受理我的掛號,讓保安把我趕出去了。
身份證明被掰了,還得想辦法重新辦一張。
9.11
拿到了新的身份證明。
依然隻能一點點攢錢,還好已經不痛了。
10.15
家裡並冇有發現我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