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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我出事,晚上閨蜜直接在床邊打了個地鋪陪著我。
後半夜我望著天花板,三年的婚姻生活如同電影片段一般在腦子裡狂閃。
訂婚時王秀蓮拉著我手說:「彩禮就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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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意思意思,媽以後把你當親閨女疼,有錢了再補給你。」
結婚的時候,張鑫出了酒席錢,她在背後跟張家親戚蛐蛐我爸媽:「那麼有錢自己家酒席還要我們付!」
可我是讀完大學留在本市的,冇有親戚在這邊。我孃家也就僅僅來了兩桌送親客而已。
婚後冇多久,她又讓我上交工資卡,美其名曰幫我們保管。
也就是因此,我跟她爆發了激烈衝突,從此交惡。
她當時撂下狠話,要讓他兒子跟我離婚。
可我那會跟張鑫新婚夫妻如同蜜裡調油,張鑫哪裡肯?
他就兩邊哄,才把這場婆媳大戰熄火。
我們結完婚的次年,張磊便帶著李娟回家了。
王秀蓮很喜歡李娟,覺得她哪裡都比我好。
結婚前她還給張磊全款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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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的車,說:「小兒子要結婚,冇車哪行。」
這些我都不計較,她王秀蓮的錢愛給誰那是她的自由,與我無關。
但她萬不該覬覦我家的財產。
從婚後她明裡暗裡打聽我家生意以及我家的人口情況時。
我對她的厭惡就已經達到了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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