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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推開門,我媽正抱著綿綿哄。
我抱著女兒,聞了聞她身上的奶香味,心裡那點殘留的陰霾瞬間被衝散。
接下來的幾天,張鑫冇再聯絡我。
倒是李娟打了個電話,她說王秀蓮是被我害中風的,要我負擔全部醫藥費。
我問她:「你是偽人嗎?為什麼你說的是中國字,連在一起就那麼讓人看不懂呢?」
我找了律師準備起訴離婚。
看完我手裡的證據,他說:「離婚和財產分割冇問題,甚至能要求張鑫賠償精神損失。」
我冇要額外的賠償,隻提了三個要求:「一是女兒的撫養權必須歸我,二是張鑫一家永遠不許靠近綿綿。三是婚內財產我要求四六分。」
一週後張鑫說王秀蓮雖然保住了命,卻半身不遂。
說話也含糊不清,隻能躺在床上。
聽到這個訊息,我躺在沙發上笑得直打滾兒。
真的是報應不爽呀!
關鍵是,她最疼愛的小兒子張磊居然嫌麻煩,直接偷偷跑了。
單留下李娟一個人對著癱瘓的婆婆和嗷嗷待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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