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分鐘後,洛克和泰迪斯.馬丁出現在英格爾伍德的現場,這是一處高階社羣的彆墅。
雖然瑪德琳.希爾讓他們立刻過去,但是他們不是說走就能走了,他們需要交接現場,安排人將蒂姆.麥肯尼和daisy送去警探局。
洛克他們抵達的時候,發現除了瑪德琳.希爾和布萊恩.史密斯都在彆墅外邊站著,配合抓捕行動的巡警們正在維護現場秩序。
彆墅裡還有鑒證科工作人員走動的身影,立刻猜到發生了什麼。
臥槽,這邊居然發生了命案!
洛克問道:“誰死了?”
“克裡斯蒂安.羅爾丹……”
瑪德琳.希爾神情冷峻,“我們破門而入後,在臥室裡發現了克裡斯蒂安.羅爾丹的屍體,他的胸口插著一把餐刀,目前還不確定死了多久……”
洛克眉頭一挑,蒂姆.麥肯尼能有新獵物,克裡斯蒂安.羅爾丹肯定也有。
眼前這棟彆墅可不是克裡斯蒂安.羅爾丹這種在美國追逐美國夢的外國人能擁有的,這個地段的彆墅至少200萬美金。
他問道:“這個彆墅的所有權是誰的?”
布萊恩.史密斯回道:“ChenJingHua,中國籍,我們還查到他有一個女兒索菲亞.陳正在南加大讀書,剛剛已經跟社羣HOA(業主協會)確認過了,這棟彆墅確實是索菲亞.陳在使用,克裡斯蒂安.羅爾丹是三個月前搬入這裡的……”
洛克看了一眼瑪德琳.希爾,看來這個女人已經想到了。
他問道:“索菲亞.陳去哪裡了?”
布萊恩.史密斯說道:“我查到了索菲亞.陳的出境記錄,她是昨天晚上7點45出境的,搭乘中國的東方航空MU586回中國,這架飛機是從洛杉磯直飛上海,大概隻需要12-14個小時,我查過這架飛機的航班資訊了,飛機在兩個小時已經降落在上海國際機場了!”
“greatjob,布萊恩!”
洛克忍不住誇讚了一句,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查清楚索菲亞.陳的蹤跡,不得不說一句牛逼。
布萊恩.史密斯忙看向瑪德琳.希爾,說道:“是隊長覺得彆墅的主人嫌疑最大,所以我們很快就鎖定了索菲亞.陳……”
“布萊恩……”
瑪德琳.希爾打斷他,“你跟泰迪斯去聯絡一下哈裡他們,問問他們那邊的抓捕情況是否順利……”
看到布萊恩.史密斯和泰迪斯.馬丁都掏出手機打電話,她這才說道:“蒂姆.麥肯尼的地址最近,你又有威爾希爾警局的幫助,所以,你的抓捕行動應該是最快,所以,我隻通知了你們……”
洛克看了一眼彆墅,說道:“中美之間好像冇有引渡協議!”
這個案子的凶手已經很明顯了,大概率就是索菲亞.陳。
瑪德琳.希爾神情有些陰鬱,她自然也知道這個,她問道:“你覺得為什麼索菲亞.陳會殺克裡斯蒂安.羅爾丹?”
洛克聳了聳肩,沉吟道:“從時間和動機上來推測,我覺得大概率是索菲亞.陳發現了克裡斯蒂安.羅爾丹在騙她,於是惱羞成怒……”
週末領事館在中國留學生裡收集過資訊,昨天十多名受害者都被叫到警探局錄筆錄。
她們相互間肯定會交流,五個軟飯男的資訊應該是被她們篩選出來了,然後息應該已經在留學生群裡傳開了。
索菲亞.陳也收到資訊,發現她的真愛居然是騙子,於是惱羞成怒,便跟克裡斯蒂安.羅爾丹發生了爭吵……
洛克腦中閃過他對這個案子的推理,不過凶手到底是不是索菲亞.陳,還是需要去現場看過才知道!
他問道:“房間裡有撕打的痕跡嗎?”
瑪德琳.希爾回憶道,“好像冇有……”
這時簡.霍瓦斯出現在彆墅的門口,洛克有些驚訝,這兩個女人不是鬨翻了嗎?
簡.霍瓦斯已經摘掉口罩和手套了,“希爾隊長,洛克探長,我們已經結束了,你們可以進來了!”
聽著這公事公辦的稱呼,洛克莫名有些想笑,忙看向瑪德琳.希爾。
瑪德琳.希爾臉上冇有一絲波動,冷冷地瞥了一眼洛克,便走向彆墅。
洛克好奇地在兩人身上逡巡了一番,並冇有看出什麼,不由腹誹道,這兩人難道真的結束了?
在門口戴上手套和鞋套後,洛克跟著瑪德琳.希爾走進彆墅。
簡.霍瓦斯介紹道:“死者的死亡時間大概在16小時到17小時之間,死亡原因是心臟破損導致失血過多,現場冇有打鬥的痕跡,凶器是廚房的餐刀,長10英寸(25.4厘米),寬3.8厘米,凶器上留有凶手的指紋……”
“我們用熒光燈在臥室的洗手盆和浴缸裡都發現了血跡,凶手殺人後,清洗了手上的血跡,還洗澡了……”
“我們已經提取了凶器上的指紋,房間裡除了被害人的痕跡,還有一位女性的痕跡,我們在臥室和洗手間收集到了一些毛髮……”
“受害者死前,發生過性關係,他的身體上還殘留著痕跡……”
“……”
洛克在克裡斯蒂安.羅爾丹的屍體旁邊轉了一圈,這個西班牙帥哥顏值是五個姑爺仔裡最高的,正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臉上掛著痛苦的表情。
整張床都被血液浸透,床墊是高階貨,血液居然冇有滲透。
現場看起很唯美,英俊的裸屍,白色的床單,暗紅的鮮血,像極了一幅文藝複興時的油畫。
胸口的凶器已經被拔出來,傷口有涓涓細流冒出來。
洛克冇有去檢查屍體,這個案子已經很清晰了,冇有必要多此一舉。
他問道:“房間裡有什麼電子裝置嗎?手機,平板,電腦……”
簡.霍瓦斯搖頭道:“冇有……”
洛克眉頭一挑,有些驚訝,他這兩天遇到了中國女留學生,除了Lindawang,其他都是那種泛著清澈愚蠢的型別。
冇有想到這個索菲亞.陳卻這麼聰明,電子裝置裡的很多資訊都可以當作證據的。
殺人後,立刻就想到要逃回中國,還清洗了身上的痕跡,帶走了所有的電子終端裝置。
洛克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她應該將凶器也處理掉的。
因為所有留學生入境都被錄了指紋。
隻要索菲亞.陳的指紋跟凶器上的指紋覈對匹配,那麼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更何況她還潛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