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寇自重?那怎麼可能?我可是一個正經的魔鬼,信譽是我的生命,這種不要臉麵的事我是不可能幹滴!”深獄煉魔一口否認淩雲的指摘。
淩雲壓根不信魔鬼的話,“行行行,你跟黴國佬一樣講究信用!那你現在就去把那個屍巫的命匣找出來毀掉,完成我們的第一項交易!”
“屍巫的命匣?嗯,嚴格來講那玩意就不會有!而且命匣是巫妖用來複活的工具,本身不具備威脅性,不符合契約條款中寫明的……”
一聽要他去尋找屍巫的命匣,高階魔鬼就各種推脫起來。
按照他的邏輯,屍巫命匣本身對城堡不構成威脅,不屬於契約中約定的不幹凈東西。
還強調一個低階屍巫擁有命匣的概率極小,淩老闆這是在用一件莫須有的事情為難打工魔!
總之紮爾卡爾扯了一大堆理由,話裡話外就一個意思:“想讓我加班,那得加錢!”
淩雲能理解對方的心態,畢竟他當前分身的戰力雖不及泰瑞城那個,但在某些偏遠島國也足以出演毀滅世界的魔王。
有這種程度的實力連人都會飄起來,別說一個魔鬼了!
也就是忌憚淩雲的身份,加上他在召喚時設定了反召喚條款,能隨時將紮爾卡爾送回地獄。
否則這貨怕是要當場打倒召喚者,原地“翻身把歌唱”!
但淩雲不能在此與他討價還價,否則以後生意沒法做了。
“行吧,愛乾不幹!現在你給我履行第二項交易,如果期間你不讓我滿意,我有權收回預支的一百個靈魂。”
深獄煉魔大驚:“獻出的靈魂還能收回?這不符合地獄製定契約的慣例。”
“慣例?又不是定例!你去看下我們的契約,中間權利與義務那裏,上麵有一條清清楚楚的寫著:‘若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服務,甲方有權收回支付乙方的所有報酬!’”
淩雲拍了拍深獄煉魔,猶如魔鬼一般的笑道:“我親愛的朋友!我們契約的見證者可是地獄意誌。祂都沒有意見,你有意見算個屁!”
紮爾卡爾腦門上的火焰狂跳,當即掏出自己那份契約看了起來,果然在一大篇密密麻麻的條款中找到了淩雲提及的那一條。
它藏在一堆不起眼的注意事項中,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忽略掉!
而他想著一位高貴的神子不至於在契約上搞小動作,加上急著收下一百個靈魂的“钜款”,都沒仔細看就簽訂了契約。
不曾想,這個神子居然學起魔鬼用契約來坑人,不對,是坑魔鬼!
這和關公麵前耍大刀,還成功把關公給砍了有什麼區別?!!
深獄煉魔很氣憤,周身的火焰灼灼燃燒起來。
淩雲不得不遠離眼前“發火”的魔鬼,免得對方手滑了一下,他就得五成熟!
紮爾卡爾終究是個高階魔鬼,自控力還是相當強的。並未一時憤怒就對淩大神子採取暴力手段,依舊文明禮貌的講起了道理。
“殿下,您這是霸王條款!這一條連個不滿意的標準都沒有,那您豈不是隨時可以讓我白乾!”
淩雲聳肩,“作為一個魔鬼,霸王條款你們應該相當熟悉!”
紮爾卡爾剛要反駁,淩雲就抬手打斷道:“好了,我好歹是個正牌神子,還會黑你那點工資?地獄意誌已經為契約做了見證,你不想違約受到地獄意誌的懲罰就給我老老實實的幹活。”
最終,深獄煉魔的態度端正了許多,但還是堅稱屍巫隻是一種較低等的亡靈生物,不可能有命匣。
而淩雲還需要對方擔任自己的保鏢,也沒強迫他去尋找命匣,隻是親自下到古墓溜達了一圈。
古墓約有半個足球場那麼大,墓室很多,都被高階魔鬼的地獄火燒得乾乾淨淨。別說亡靈生物了,連塊骨頭渣子都沒剩下。
就是硫磺味過於刺鼻,不知道的還以為到了地獄。
淩雲找了半天,居然連個完好的罐罐都沒有,不禁開口問:“你這燒的也太乾淨了,就沒個戰利品嗎?”
高階魔鬼一攤手:“都是些沒用的垃圾,我都懶得看,連著這些爛骨頭一把火燒了!”
淩雲心疼得直呲牙,他在契約裡隻寫了乙方不得破壞古墓結構,以免影響上層城堡建築,卻忘了要求戰鬥中得保留敵人的裝備。
唉,算了!
都找代刷了,也不差這點小號用的裝備!
當夜,淩雲就睡在了花冠城堡,一夜都沒啥鬼玩意出現,看起來城堡已經乾淨了。
第二天一早,莉娜大小姐就帶著一大群僕役來到花冠城堡做最後的佈置。
僕役們佈置完畢便盡數離開,城堡裡隻留下莉娜與淩雲以及一個身材高大的壯漢。
這壯漢自然是深獄煉魔紮爾卡爾變的,對外宣稱淩雲的貼身護衛。
到了約定時間,三個人影憑空出現在城堡大門前。
這三人全身都籠罩在鬥篷中,一看就知道是出來乾見不得人的事!
他們打量一下週圍情況,確定沒有危險才進入城堡圍牆,然後就看到站在城堡主建築前的淩雲三人。
來訪客人還隔著老遠,淩雲就張開雙臂熱情的說道:“歡迎,遠道而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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