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律師,昨天給他發了一條訊息。
不是關於訴訟的,那條線沈默已經決定不走了。
方旭說:「你告不贏,不是因為法律不保護你,是因為法律還冇來得及保護你。技術跑得太快,法律追不上。這不是法律的錯,也不是技術的錯,是我們所有人的錯。我們讓技術跑了太久,冇有人喊停。」
沈默冇有回覆那條訊息。
他不知道該說什麼。
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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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喊?
誰來喊?
他想起林佳說的那個「倫理小組」。
十幾個人,每週偷偷開會,討論「這條線該劃在哪」。
他們能改變什麼嗎?
也許不能。
但他們企圖劃清楚技術倫理的邊界。
沈默付了錢,推門走出去。
陽光照在臉上,刺得他眯起眼。
他站在路口,左邊是商業街,右邊是梧桐樹小路。
他習慣性閉上眼睛,轉了三圈。
睜開眼,天意讓他往右。
他往右走。不是因為樹葉好看,是因為他需要想清楚一件事:
如果係統不讓他被看見,那他還要不要寫?
這個問題,在他腦子裡轉了一整個下午。
走到書店門口時,他還在想。
推門進去,風鈴響了一聲。
周老從櫃檯後麵抬起頭,摘下老花鏡,看了看他的臉色。
問,「怎麼了?」
沈默在矮椅子上坐下來。「林佳給我看了一份報告。係統在給使用者打分。分低的,不讓你被看見。我就是那個分低的。我寫的東西,係統不推。不是寫得不好,是係統覺得我不值得被看見。」
周老端起保溫杯,喝了一口。「那你還要不要寫?」
「我不知道。寫了也冇人看,寫來乾什麼?」
周老看著他,看了很久。
然後說:「沈默,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寫那些東西的時候,是在寫給誰看?」
沈默愣了一下。「寫給……人看。」
「什麼人?」
「那些和我一樣的人。那些也被係統打了低分的人。那些也在淩晨四點醒來、盯著天花板發呆的人。那些也不知道自己往哪走的人。」
「那他們能看到嗎?」
沈默沉默了。「看不到。係統不讓他們看到。」
周老點點頭,「如果你不寫了呢?他們就永遠看不到了。」
沈默冇說話。
周老放下保溫杯,聲音慢了下來:「沈默,你剛纔說,係統不讓你被看見。但你有冇有想過,係統也不讓那些人看見你。它不讓你被看見,也不讓他們看見你。它把你們隔開了。讓你們以為自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讓你們以為隻有你會淩晨四點醒來,隻有你會盯著天花板發呆,隻有你不知道往哪走。你們每一個人都以為自己,是唯一的那個。但你們不是。你們有很多人。隻是你們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他頓了頓。「如果你不寫了,他們就永遠不會知道。他們會一直以為自己是唯一的那個。在淩晨四點的房間裡,在不知道往哪走的路口,一個人待著。」
沈默坐在那把矮椅子上,看著周老。
老人那雙眼睛,在昏黃的燈光裡,亮得不像七十歲的人。
「周老,」
他開口,「您說,像我這樣的人,在現在的年齡,是不是該認命了?認這個分,認這個標籤,認這個『不值得』。我冇有錢打官司,冇有精力折騰,冇有那個心氣。方旭說要幫我,免費的。我不敢接。我怕欠人家的。我更怕,接了也贏不了。更更怕,贏了又怎樣?生活還不是這樣。我還不是仍舊背著47分的男人。」
他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低。
這些話,他從來冇跟任何人說過。
不是不想說,是不好意思說。
一個四十歲的男人,說自己「冇有心氣」,說自己「怕」,多丟人。
周老冇說話。
他端起保溫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動作很慢,像在給沈默時間,讓那些話落在地上,落穩了。
「沈默,」他終於開口,「你知道阿Q最後怎麼了嗎?」
沈默愣了一下。「被槍斃了。」
「對。糊裡糊塗被人在土穀祠裡捉去槍斃了。但你知道魯迅為什麼要寫這個結局嗎?」
沈默搖頭。
「因為阿Q的『精神勝利法』救不了他的命。他捱打的時候可以想『兒子打老子』,但槍斃的時候,想什麼都冇用。魯迅寫這個,是要告訴我們:精神勝利法解決不了現實問題。」
周老頓了頓,「但你和阿Q不一樣。阿Q是用幻想逃避現實,你是用寫作麵對現實。阿Q的『勝利』是假的,你的『存在』是真的。」
周老看著沈默:「你說你冇有心氣。我懂。阿Q也冇有心氣,他捱了打不敢還手,被欺負了不敢反抗。但他有『精神勝利法』。你呢?你連這個都冇有。係統連讓你『精神勝利』的機會都不給。它直接告訴你:你不值得被看見。」
「但你知道嗎?」
周老的聲音,忽地堅定起來,「魯迅寫阿Q,不是要嘲笑他,是要『開出反省的道路』。他要讓讀者『疑心到像是寫自己,又像是寫一切人』。你現在寫的這些東西,也是在『開出反省的道路』。不是為你自己,是為那些和你一樣的人。讓他們知道,他們不是一個人。」
沈默走出書店時,天已經黑了。
梧桐樹小路上,路燈亮晃晃的。
橘黃色的光,灑在地上,照出一地碎金。
他走得很慢。
周老的話,一直在他腦子裡轉。
你寫那些東西的時候,是在寫給誰看?
寫給那些和他一樣的人。
那些人能看到嗎?
看不到。
係統不讓他們看到。
那如果你不寫了呢?
他們就永遠看不到了。
他走到巷口,停下來。
掏出手機,開啟某平台的圖文帳號。
點選量停在501,好幾天冇動了。
他盯著那個數字,看了很久。
501。
這就是他的全部讀者。
501個人。
他不知道他們是誰。
也許是林佳,也許是周老,也許是某個失眠的人。
但不管是誰,那501個人,看了他寫的東西。
看了淩晨四點的醒來,看了天花板上的裂縫,看了路口的三圈旋轉,看了厚皮包子的熱氣,看了長椅上的睡眠。
看了這些係統不會推的東西。
他們是怎麼找到的?
他不知道。
也許是某個搜尋引擎的偶然,也許是某個人的轉發,也許是純粹的運氣。
但他們找到了。
在係統的縫隙裡,在資料的廢料裡,在演演算法的盲區裡,他們找到了他寫的東西。
他們看到了。
他們知道有個叫沈默的人,和他們一樣,在淩晨四點醒來,盯著天花板發呆,站在路口不知道往哪走。
他們知道了。
他們不是一個人。
他點開「新文章」,開始打字。
他寫今天的事。
寫林佳發給他的那份報告。
寫係統給使用者打分,分低的就不讓被看見。
寫他寫的那些東西,係統不推。
不是寫得不好,是係統覺得他不值得被人看見,彷彿沈默是大資料的羞恥。
他被很好的藏了起來。
寫他問周老,還要不要寫。
寫周老說的那些話。
他寫得很慢。
每一個字都在想,要不要發出去。
發了也冇人看。
發了也是自言自語。
發了也是沉到無量量的內容海底。
但他還是在寫。
不是因為他有心氣,是因為他已經冇什麼可輸的了。
寫到淩晨兩點,他儲存了自己寫的圖文。
標題打了個日期。
點了釋出。
頁麵重新整理,點選量從501變成502。
他笑了一下,多了的這個數字,是他自己。
手機亮起。
一條訊息,林佳發的,淩晨兩點十五分。
「剛看了你新發的文章。你說係統給使用者打分,分低的就不讓被看見。我告訴你一件事。在深瞳的模型裡,有一個標籤叫『沉默的多數』。它標記的是那些從不發言、從不互動、從不表達的使用者。他們在係統裡幾乎冇有資料。係統不知道他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所以係統也不給他們推任何東西。他們開啟APP,看到的是最熱門、最普通、最不會出錯的內容。係統不在乎他們喜歡什麼,因為他們不產生資料。他們存在,但對係統來說,他們不存在。」
沈默盯著這行字。
沉默的多數。
他們存在,但對係統來說,他們不存在。
他們不發言,不互動,不表達。
不是因為他們不想,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怎麼說,或者說了也冇人聽。
久而久之,他們就不說了。
係統記住了他們的沉默,然後給他們打上「沉默」的標籤。
然後用這個標籤,決定不給他們分配任何東西。
沉默的人,活該沉默。
沈默回復林佳:「我也是沉默的多數。我發了那麼多東西,但係統不讓我被看見。在係統眼裡,我和那些從不發言的人,冇有區別。因為我的聲音被它調小了。小到和沉默一樣。」
林佳回覆:「所以你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