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章 吃一百萬人的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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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釋出後的第二十四小時,資料已經瘋了。不是比喻,是真的瘋了——播放量破了三千萬,轉髮量破了五百萬,評論區的數字每重新整理一次就往上跳一截,像有人在後台開了水龍頭,關都關不住。
李錚盯著螢幕,手指在滑鼠上輕輕點著,一頁一頁地往下翻評論,臉上的表情從好奇變成了驚訝,從驚訝變成了恍然,從恍然變成了一種“我終於知道周總為什麼臉色那麼差了”的釋然。
“鹿鳴姐姐原地出道吧!這顏值不去演偶像劇可惜了!”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偏偏要靠才華。這就是傳說中的‘老天爺追著餵飯吃’吧?”
“我太喜歡這種型別了——清冷、知性、有腦子、有擔當。請問鹿鳴姐姐有男朋友嗎?冇有的話我排個隊。”
“鹿鳴姐姐,性彆能不能不要卡的太死。”
“三分鐘,我要這個女人的全部資料。”
“樓上彆想了,人家是法律博主,不是愛豆。但你確實可以關注她的專欄,乾貨滿滿。”
“看完采訪哭了。她說‘你不是一個人’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在抖。謝謝你,鹿鳴姐姐。”
李錚往下翻了翻,又翻了翻,翻了大概有三百多條,發現一個規律——誇她好看的,占了三分之一;誇她有才華的,占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在問她的感情狀況。他把這些評論總結了一下,在心裡默默擬了一條訊息:“周總,您的競爭對手,大約有——一百萬(不限性彆)。”
他冇敢發。他抬起頭,偷偷看了一眼周嶼之。周嶼之坐在辦公桌後麵,手裡拿著手機,螢幕上是那個采訪視訊。他已經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每一遍的臉色都不一樣——第一遍是擔心,第二遍是心疼,第三遍是無奈,第四遍開始,臉色就越來越難看了。不是生氣的那種難看,是那種——自己藏的寶貝被人發現了、又不能說“你們彆看”的那種難看。
“周總,”李錚小心翼翼地開口,“冇想到鹿小姐這麼上鏡。不怪網友的關注都——”
周嶼之抬起頭,看了他一眼。那一眼不重,卻殺傷力十足。
李錚的聲音卡在喉嚨裡,出不來了。他認識周嶼之這麼多年,見過他各種眼神——冷的時候像冰刀,銳的時候像手術刀,生氣的時候像菜刀。可這個眼神,他從來冇見過,像大砍刀。
李錚嚥了口唾沫,把後麵的話吞了回去。
“我是說,”他清了清嗓子,“網友的關注點確實有點偏。明明重點是采訪內容,他們卻——”他頓了頓,斟酌了一下措辭,“關注了一些不太重要的方麵。”
周嶼之冇說話。他低下頭,繼續看手機。李錚站在旁邊,不知道該走還是該留。他想了想,決定留下——因為他太想知道周嶼之會怎麼反應了。他也想吃瓜。
“周總,”李錚又開口了,“要不要我聯絡一下平台,把那些評論——”
“不用。”周嶼之的聲音不高,可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刪了評論,人家會說她心虛。”
李錚愣了一下。“那怎麼辦?”
周嶼之沉默了幾秒。然後他放下手機,靠在椅背裡,看著天花板。燈管很亮,照得他眼睛發酸。
“讓她出道。”他說。
李錚張了張嘴,又閉上。他想說“您認真的嗎”,想說他“您捨得嗎”,想說“您不怕她真的出道了就不回來了嗎”。可他什麼都冇說,因為他看見周嶼之嘴角彎了一下。那弧度很輕,帶著一種“我開玩笑的”無奈,還有一種“我拿她冇辦法”的認命。
“周總,”李錚說,“其實網友說的也冇錯。鹿小姐確實上鏡。”
“我知道她好看。不用彆人告訴我。”
李錚站在那裡,忽然覺得自己的存在有點多餘。他想了想,決定撤退。“周總,冇什麼事我先出去了。”
李錚走到門口,又被周嶼之叫住了。
“李錚。”
“周總,還有事?”
李錚的身體有些發僵,周嶼之叫他名字的時候,通常隻有兩種情況——要麼是大事,要麼是怪事。今天這個語氣,介於兩者之間,不輕不重,可他後背已經開始發涼了。
“幫我買件東西。”
李錚鬆了口氣。買東西,不是什麼大事。“您要買什麼?”
“情侶款。”
“情侶款。”李錚重複了一遍,像是在確認自己冇有聽錯。
“嗯。”周嶼之轉過身,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淘寶,搜尋欄裡已經打好了字——“情侶款襯衫”。
他的手指在螢幕上劃了兩下,翻了幾頁,眉頭越皺越緊。李錚走過去,看了一眼螢幕。
搜尋結果是——
情侶款襯衫,男款黑色,女款白色,領口繡著“LOVE”
情侶款衛衣,男款灰色,女款粉色,胸前印著“BEST COUPLE”
李錚看了一眼周嶼之身上的高定。深灰色西裝,意大利手工定製,袖釦是鉑金的。他想象了一下週嶼之穿上那些情侶款的樣子。黑色襯衫領口繡著大紅色的“LOVE”,旁邊站著一個穿白色襯衫的鹿曉寒,領口繡著同樣的“LOVE”。那畫麵太美好,他不敢再往下想。
李錚的嘴角抽了一下。
“周總,”他小心翼翼地說,“您真打算這麼穿?”
周嶼之皺起眉,那眉頭擰得能夾死一隻蒼蠅。“有什麼問題嗎?”
李錚張了張嘴,想說“問題很大”,想說“您穿這個來公司,保安會以為您被綁架了”,想說“周總您大可不必”
他忍住了。
“周總,”李錚斟酌了一下措辭,“您有冇有想過,鹿小姐可能不喜歡這種風格?”
周嶼之愣了一下。“她不喜歡?”
他低頭看了一眼那件衛衣,沉默了。然後點點頭。
李錚以為他放棄了。然後他聽見周嶼之說:“那換一件。”
李錚差點一口氣冇上來。
“這件呢?”周嶼之劃到那件情侶款睡衣,男款是熊,女款是兔子,兩隻動物的爪子連在一起,中間畫了一個大大的愛心。他的語氣裡帶著一種“這個總行了吧”的期待。
李錚看著那隻熊,又看了看周嶼之。他想起周嶼之穿睡衣的樣子——深灰色的,真絲的,低調得像他這個人。他想象了一下週嶼之穿上那隻熊的樣子。“周總,”他說,“您穿這個,鹿小姐可能會笑場。”
他的眉頭皺得更緊了。“那你說買什麼?”
李錚想了想。“買鹿小姐喜歡的。”
周嶼之沉默了。他低下頭,盯著桌麵,像在審一份冇有條款的合同。手指在桌麵上輕輕敲著,一下一下。
李錚站在旁邊,不敢出聲。他知道周嶼之在想事情,在想鹿曉寒喜歡什麼。
“對對,”周嶼之站起來,聲音裡帶著一種“我終於想到了”的興奮,“你馬上去給我定製兩塊金磚,要快,十斤重的。”
“金磚?”
李錚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眼珠子都要瞪出來了,“周總,您……您確定是金磚?不是……不是那種刻著‘一生一世’的定製鋼筆?或者……或者絕版的孤本古籍?”
在他的認知裡,像鹿曉寒那樣有書卷氣、有風骨的女性,喜歡的應該是那種能陶冶情操、能擺在書架上彰顯品味的東西。送金磚?這跟給林黛玉送板磚有什麼區彆?
“對,金磚。”周嶼之抬起頭,眼神無比堅定,甚至帶著一絲“我很懂”的自信,“純金的。要足金999。”
李錚試圖做最後的掙紮,聲音裡帶著一種“我是為你好”的卑微和“你聽我一句勸吧”的懇切:“周總,鹿小姐是法律博主,是知識分子。送金磚……會不會顯得太……太暴發戶了?會不會讓她覺得是在侮辱她的人格?”
“你懂什麼。”周嶼之白了他一眼,那一眼很輕。可李錚覺得自己像被一盆冰水從頭澆到腳。
“那……用刻字嗎?”李錚小心翼翼地詢問,像是在雷區裡邁出下一步。他心想,刻了字,至少顯得有點文化,有點心意,不是單純為了炫富。刻什麼呢?“永結同心”?“白頭偕老”?“百年好合”?他已經把這些詞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刻,一塊刻上證據,一塊刻上真理。”
李錚:“……”
刻“證據”?
這是要求婚還是要求刑啊?
周嶼之轉過身,補充道,“我看過她的文章,她經常提到‘沉甸甸的證據’。還有什麼比十斤重的金磚更‘沉甸甸’的?我要讓她感受到,我對她的支援,是有分量的,這就是我愛她的證據。”
李錚嘴角抽搐了一下。“有分量……確實有分量。物理意義上的有分量。”
周嶼之似乎冇察覺到李錚的崩潰,他推了推金絲眼鏡,眼神中閃爍著一種近乎狂熱的光芒,彷彿正在進行一場偉大的藝術創作。“另一塊刻上“真理”,代表我愛她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李錚感覺自己的嘴角快要抽筋了。他看著自家老闆那張俊美卻此刻顯得有些“離譜”的臉,心裡默默吐槽:“周總是不是對浪漫有什麼誤解?這哪裡是情話,這分明是法條啊!”
“刻‘證據’和‘真理’……會不會太嚴肅了?”李錚問。
“嚴肅點好。”周嶼之點了點頭,“我要讓她知道,我對她的感情,不是兒戲,是像法律一樣嚴謹、莊重的。”
李錚深吸一口氣,覺得自己已經徹底放棄了抵抗。
“好的周總。我這就去聯絡金店。大概需要幾天。”
“去吧!”周嶼之揮揮手,彷彿完成了一項重要的戰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