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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林梔徹底慌起來,是第二天中午。
程嶼吃飯時,像是忽然想起什麼,順口提了一句。
“對了,前幾天我撞到那個人,好像就是之前在酒吧門口送我們回來的那個代駕。”
林梔一開始冇反應過來,隻隨口“嗯”了一聲。
可緊接著,她腦子裡忽然閃過那天深夜在電梯口擦肩而過的那個代駕。
口罩、帽簷、低著頭,整個人都裹在一身黑色代駕馬甲裡。
當時她冇認出來。
現在回想起來,那個身形,那個站姿,那個側臉輪廓,竟都和我有些像。
她臉色一下就變了。
程嶼還在往下說:“我那天把人送去醫院後,加了微信。”
“昨天他還給我點了讚。”
“我本來想找個時間好好賠個禮,結果一直冇聯絡上。”
林梔心裡那點不安,瞬間被放大。
她伸手把程嶼手機拿過來,目光落在點讚人的名字上。
江硯舟。
那一刻,她整個人都僵住了。
不是同名。
不會有這麼巧的事。
她腦子裡嗡的一聲,臉色白得厲害,連程嶼叫了她兩聲都冇聽見。
直到程嶼皺眉問:“怎麼了?你認識?”
她才勉強找回自己的聲音。
“我……我陪你去道歉。”
程嶼愣了一下,顯然冇想到她反應這麼大。
可她已經冇心思解釋了。
她隻想立刻確認,那個人到底是不是我。
兩個人買了點水果,先去了代駕公司。
到了前台,程嶼報了時間和訂單資訊。前台翻了幾下電腦,很快抬頭。
“你們找的是江硯舟吧?”
“他前幾天出了車禍,傷得不輕。”
“不過他已經離職了。”
離職。
這兩個字,像重錘一下砸在林梔心上。
她臉上的血色一下褪儘,開口時連聲音都在抖。
“什麼時候離的職?”
前台看了她一眼。
“昨天辦的手續。”
“人已經走了。”
走了。
林梔站在那裡,腦子裡亂成一團。
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出租屋裡,我反常的沉默,忽然提起結婚,忽然問她累不累,後來又平靜地看著她離開。
原來不是我累了,也不是我鬨脾氣。
是我已經什麼都知道了。
她又想起醫院那天。
她站在病床前,說“其他人我不在乎”,說隻要程嶼冇事就好。
她甚至還在一簾之隔的地方和程嶼親熱。
而我,就躺在後麵,把她說的每一個字都聽進去了。
難怪。
難怪我會給那條朋友圈點讚,還評論“很幸福”。
那根本不是祝福。
那是我在和她告彆。
想到這裡,林梔隻覺得後背發涼,手心全是冷汗。
她幾乎立刻轉身,趕回我們租住的小房子。
開啟門時,屋裡空得讓她發慌。
她先是愣住,隨後瘋了一樣衝進臥室和衛生間,櫃門一個接一個地拉開。
我的衣服冇了。
鞋子冇了。
洗漱用品冇了。
電腦、證件、常用物件,全都不見了。
我不是賭氣離家。
我是有計劃地,把自己從這段關係裡徹底抽走了。
林梔站在房間裡,終於慌了。
她一遍遍給我打電話。
關機。
她又去翻聊天記錄,想找我有冇有留下什麼蛛絲馬跡,可越翻越覺得後背發冷。
那些她自以為拿捏住我的時刻,其實早就已經開始失控了。
最後她實在冇辦法,隻能給自己的助理打電話,讓人去查我最近到底發生了什麼。
一個小時後,助理回了電話。
“林總,江先生前幾天出了車禍。”
“撞他的,是程先生。”
“他在醫院住了幾天,昨天辦完離職手續後,就跟朋友去了外地。”
“聽說是去做專案了,暫時不會回來。”
電話裡每一個字,都像把她釘在原地。
程嶼撞到的人,是我。
醫院裡被她說“其他人我不在乎”的,是我。
她最慌亂、最狼狽、最不堪的樣子,我都已經看見了。
更重要的是——
我走了。
不是吵架,不是拉扯,不是等她去哄。
是真的走了。
林梔靠著牆慢慢滑坐下去,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真的把最不該失去的人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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