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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過身,臉上的表情已經變成了不屑。
“這種敲詐勒索的把戲,我見多了。無非是哪個小公司想搶角色,弄點似是而非的東西來嚇人。真當我們是剛出道的新人?”
李敏鎬的眉頭舒展開一些。
“那你的意思是……”
金室長擺擺手:“不理他。繼續談合同,按原計劃走。他們要是敢爆料,我們就發律師函,告他們誹謗。這種來路不明的威脅,真鬨起來吃虧的是他們。”
李敏鎬想了想,點點頭。
“行,聽你的。”
金室長走回電腦前,開始打字。
他給那個匿名郵箱回覆了一封郵件:
「我們是starha
entertant的法律代表。你傳送的所謂“調查材料”毫無事實依據,純屬惡意誹謗。我方已保留所有證據,將向警方報案處理。請好自為之。」
傳送。
他冷笑一聲,關掉郵箱。
這種貨色,也配跟他玩?
三成洞某公寓,沈知衍正靠在沙發上翻手機。
郵件提示音響了。
他點開,看到那封回覆,嘴角慢慢勾了起來。
“報警處理?好自為之?”
沈知衍笑出聲。
“有點意思。”
他把手機放在茶幾上,往後靠了靠。
“豆沙包。”
“在的主人。”
“看見了嗎?人家要報警。”
“看見了。需要我準備應訴材料嗎?”
沈知衍笑著搖頭。
“不用。人家這麼硬氣,咱們得配合演出。”
他坐直身體,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著。
“豆沙包,你說的全網資訊蒐集,能做到什麼程度?”
“取決於主人需要的深度。我可以檢索2013年之前的所有公開網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新聞網站、論壇帖子、社交媒體發言、部落格文章、粉絲社羣、公開檔案。
隻要是曾經出現在網際網路上的資訊,即使被刪除,隻要有過快取或轉載,我都有概率恢複。”
沈知衍的眼睛亮了。
“那李敏鎬2011年那個酒駕事件,能挖到什麼?”
“請稍等,正在進行深度檢索……”
幾分鐘後,豆沙包的聲音再次響起:
“主人,發現了一些有價值的資訊。”
“說。”
豆沙包開始彙報:
“第一,2011年3月,江南警察局內部論壇曾有一個匿名帖子,標題為‘今天淩晨那輛賓士怎麼處理的’。
帖子內容提到‘上麵打了招呼,按疲勞駕駛處理,測了就走’。
該帖子釋出後24小時內被刪除,但被一個名為‘警察廳那些事’的小眾部落格截圖儲存。
這個部落格已於2011年底關閉,但截圖被某網友儲存在個人網盤上,網盤連結曾在某個警察家屬論壇出現過。”
沈知衍挑眉。
“能找到那張截圖嗎?”
“正在嘗試……已找到。截圖顯示,發帖人ip段屬於江南警察局。
帖子下方有3條回覆,其中一條說‘那車好像是藝人的’,另一條說‘彆說了,刪帖吧’。”
沈知衍點點頭。
“繼續。”
“第二,當年處理該事件的江南警察局交通科,有一位金姓警員於2011年5月突然離職。
離職原因不明。
豆沙包檢索到該警員的個人部落格,部落格中提到‘有些事做了就回不了頭’,‘拿錢的手會抖’等模糊表述。
部落格已於2012年關閉,但搜尋引擎快取中保留了部分內容。”
“第三,2011年4月,有網友在dc
side的‘李敏鎬畫廊’發帖,稱‘我朋友在江南警察局上班,說李敏鎬酒駕那事冇那麼簡單’。
該帖釋出後十分鐘即被刪除,發帖人賬號被封禁。
但當時已有7人回覆,其中一人截圖儲存。
該截圖在某個粉絲qq群(龍國)中流傳,後被搬運回韓國小範圍論壇。豆沙包已找到這張截圖。”
沈知衍聽著,嘴角的弧度越來越大。
這些資訊,單個看都是捕風捉影。
但放在一起——
就很有意思了。
“還有嗎?”
豆沙包繼續說:
“第四,2011年6月,一家名為‘首爾真相調查’的小型網路媒體曾計劃報道此事,但報道在釋出前被撤稿。
該媒體的前編輯現在經營一家咖啡廳,2012年曾在自己的sns上發過一條‘當年那篇稿子,現在想想還是該發’。
雖然很快刪除,但被粉絲截圖。”
沈知衍點點頭。
“夠用了。”
他靠在沙發上,腦子飛快地轉著。
這些材料,不需要多硬核。
隻需要讓李敏鎬團隊知道——有人在挖。
而且挖到了東西。
那些截圖、那些帖子、那些模糊的部落格記錄,單個看都是“可能”。
但組合在一起,就是一個完整的故事。
而故事,是最有力量的。
“豆沙包。”
“在的主人。”
“整理一份材料。把這些資訊的截圖、連結、時間線全部放進去。不要添油加醋,就是事實本身。
最後加一句——‘有人委托調查,這是初步成果。如果李敏鎬先生願意主動退出《繼承者們》選角,這些東西永遠不會出現在媒體麵前。’”
“郵件已生成,是否傳送?”
沈知衍看著螢幕上那份郵件預覽。
措辭很剋製,隻是陳述事實,冇有任何威脅性語言。但正是這種剋製,反而更有力量。
“發。”
“郵件已傳送。”
starha
entertant辦公室。
金室長正準備下班,手機響了。
他拿起來看。
又是那個匿名郵箱。
有新郵件。
他嗤笑一聲。
“還來?”
他點開。
郵件內容不長,但附件很多,七八張截圖,幾個連結,還有一份整理好的時間線文件。
金室長隨手點開第一張截圖。
江南警察局內部論壇的帖子截圖。
他的笑容僵在臉上。
第二張。
那個離職警員的部落格截圖。
“拿錢的手會抖”——那幾個字刺進眼睛裡。
第三張。
dc
side被刪帖的截圖。
第四張。
那個前編輯的sns發言。
金室長的臉色變了。
他往下滑,看見那份時間線文件——
2011年3月2日,淩晨2:37,李敏鎬酒駕被攔。
2011年3月2日,下午,江南警察局內部論壇出現相關帖子。
2011年3月3日,帖子被刪除。
2011年4月,dc
side爆料帖出現,十分鐘後被刪。
2011年5月,涉事警員離職。
2011年6月,某媒體撤稿。
2012年,該警員部落格提及“拿錢的手會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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