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提交的申請有冇有問題,當然也是有問題的。
但是,虛假材料也好,假賬也罷,這些都是專業人士弄出來的,查起來很麻煩。
所以必須得是同樣的專業人士才能把裡麵的貓膩查出來。
這個工作周雲之後也會做。
問題就是,房子爛尾了,監管賬戶明擺著是有問題,但誰也不可能承認,誰也不可能主動去查。
因為誰都擔心萬一查出點什麼問題。
所以周雲隻能通過訴訟這樣的手段,一步一步來把這裡麵的貓膩找出來。
為什麼一定要確定銀行的貸款有冇有打進監管賬戶,因為隻有確定了這一點,才能申請調查令來查賬戶流水。
聽起來好像是脫褲子放屁的程式,但這就是法律。
鄭榮軒臉上冇有什麼表情,但可以看出來他的心情並不是很好。
對麵的這個年輕律師對於建築行業裡麵的這些小手段認識太深了!
律師是必須要專精的,勞動,建築,金融,婚姻家庭等等,每一個方向都足夠一個律師研究一輩子了。
因為社會在不斷進步,法律在不斷更新,這也導致律師必須終身學習才行。
而這個叫周雲的律師,按照鄭榮軒之前的瞭解,對方應該比較擅長刑事纔對,結果現在,一眼就看出了自己這邊的問題。
在猶豫之後,鄭榮軒還是決定,這個案子得贏!
舉證質證結束了,審判長詢問道:“雙方還有冇有要補充的?”
就在此時,鄭榮軒開口道:“我方有補充證據,是關於林吳支行冇有將相應貸款打進監管賬戶的證據。”
“這是原告方五個當事人預售款貸款的對賬單,根據這份對賬單顯示,五個當事人的預售款貸款並冇有存入監管賬戶。”
“雖然按照規定,我方具有監管義務,但是銀行將貸款打入哪個賬戶,是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的權利,我方對此不應該承擔責任。”
鄭榮軒也是冇辦法了,經過深思熟慮之後還是決定拿出這份對賬單。
你說我們有監管義務,但是錢都冇進監管賬戶我們怎麼監管。
反正他就是要證明,自己這邊已經履行了監管義務,至於說其他的,住建局也冇權利做。
聽到這句話,周雲頓時笑了,逼了半天,終於把這個很關鍵的證據給逼出來了。
當庭補充證據肯定要當庭進行證據交換,很快這份證據便被拿到了周雲手中。
審判長的臉色很不好看,他可以說是最討厭這種證據突襲的人了。
不過現在也不好說什麼,開口道:“原告代理人,你的看法呢?是否要申請延長答辯?”
周雲仔細看了看手中的對賬單,尤其是那個賬戶,終於笑了,隱藏這麼深,可算是找到了啊。
“不需要,我方對此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均予以認可。”
嗯?審判長一臉古怪,之前這個律師可是把所有的證據都挑了毛病,結果現在對於這麼一份關鍵證據居然直接表示認可了?
周雲當然認可了,有了這個東西,他就能去查了。
在這基礎上,行政訴訟贏不贏已經不重要了,就演演算法院認定合法也冇問題。
眼見周雲居然如此上道,審判長自然不會說其他的了,證據突襲這種事,隻要雙方認可,那就冇問題。
“好,法庭調查階段結束,下麵開始法庭辯論……”
對於法庭辯論,周雲已經冇什麼好說的了,核心觀點就是,住建局在明知道有大部分預售款項冇進入監管賬戶的情況下,依然選擇網簽備案。
而鄭榮軒的觀點也是和之前一樣,對於這些冇進入監管賬戶的錢,住建局冇有監管權。
潛在的觀點就是,這是銀行的問題,和他們沒關係。
果然啊,大家平時你好我好的,大難臨頭各自飛。
你看這凡事都要逼一逼,不然你都不知道這些單位能拿出多少好東西來。
庭審結束了,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周雲把桌上的幾份交換而來的關鍵性證據副本裝好,隨即看著對麵的鄭榮軒笑道:“鄭律師,多謝了啊。”
啊?鄭榮軒一臉懵逼,剛剛那個年輕人說什麼,他說謝謝我?
好端端地謝什麼啊。
周雲卻不管這些了,他直接坐車回林吳市。
在車上便開始進行證據對比了。
這裡麵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李大爺這幾個,首付款和貸款都冇進監管賬戶的,這些錢全部都進了開發商的一個賬戶。
還有一種則是溫雨荷這樣的,首付款進了監管賬戶,但是貸款卻冇有。
根據對賬單顯示,這筆貸款進的賬戶和李大爺等人那些款項進的賬戶是不一樣的。
那麼接下來就得開始仔細查了,看看這些錢進了開發商其他賬戶後去哪了!
反正肯定是不可能用在專案上的,不然不可能爛尾。
一路回到林吳市,看看剛好是下午三點,周雲直奔法院執行局。
他冇有去立案視窗那邊,是因為那邊肯定不會同意開調查令的。
因為他起訴的是銀行,之前查貸款打入賬戶也就罷了,那畢竟可以說這些錢是自己的。
但是,如果要查開發商名下的其他賬戶,就不能這麼說了,因為那確確實實是對方的商業機密。
因此,周雲才必須得拿到對賬單,把最後一個細節補全,以此來作為新證據,申請調查令!
溫雨荷這些人之前是起訴過開發商的,隻是最後冇有執行成功,終本了。
也因此,必須得通過執行程式,才能申請調查令來查賬戶明細。
這兩個賬戶周雲在網上搜了搜,一個就是林吳銀行自己的賬戶,百分之百裡麵冇錢了。
而貸款進入的另一個賬戶,並不是本省銀行,也不是全國性質的銀行,而是外省的一個銀行。
一般法院的查控係統,隻能查到最近六個月的明細。
再多的話也得來銀行查。
而且,執行局的活太多了,所以導致了在正常情況下,執行法官們會看看賬戶內有冇有錢,冇錢的話就基本上不會管了。
畢竟賬戶明細太多,得一筆一筆的找,看這些錢是以什麼理由轉出去的,轉到哪裡了。
除非真的是那種特彆明顯的轉賬,比如冇有任何理由的大額轉出,帶有明顯的轉移財產性質的纔會查。
其他像是買東西或者什麼的,執行局根本不會去詳細查。
還有就是,法院的查控係統並不能查到所有賬戶,這算是一個不算冷的冷知識了。
有興趣的可以去瞭解一下,法院查控係統能查的全國銀行等等金融性機構一共有三千九百多家,這是23年最高法釋出的資料。
但是,就不說金融性機構了,全國有多少家銀行呢,有四千六百多家銀行!
而查控係統分為總對總和點對點,這裡麵那些地方性的銀行,尤其是外省銀行、信用社等等,查控係統是直接查不到的。
尤其是各省之間的這些資料現在也冇打通,有的時候當事人把財產線索報上去了,法院也必須得自己跑去外省查,或者委托外地法院來查。
當然,資料不通並不是技術問題,技術很容易做到,是其他的問題。
各省都把自己的資料捂得死死的不想讓其他地方知道……
就像是各單位互通資料一樣,最簡單的一個結婚資訊,公安那邊和民政局就會對不上。
因為有的時候人已經結婚了,但冇去公安那邊登記,所以明明結婚了,戶口本上還是未婚。
資料不通,這肯定不是技術問題了。
所以這個時候必須得當事人自己來查,也就是所謂的財產線索。
但是當事人又冇這本事,律師申請調查令必須得在執行期間,多方因素之下,才導致了現在的情況。
導致了周雲必須得用這種脫褲子放屁的方式來查。
執行局視窗,周雲將新拿到的證據遞了進去。
“這些證據顯示,預售款中的大部分款項進入了這兩個賬戶,所以我要申請調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