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寧發完“到家了嗎”之後,等了很久。
天晴回了“到了”,就再也沒有然後了。他盯著那兩個字看了幾分鍾,想再發點什麽——“早點睡”太普通了,“今天謝謝你”他謝什麽?“明天聊”又太刻意了。他打了幾行字,都刪掉了,最後把手機放在了床頭櫃上,關了燈。
十一從床尾跳上來,踩著他的腿走到胸口,找了個舒服的位置蜷起來,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時寧摸了摸十一的背,貓毛很軟,在黑暗中摸起來像一小片雲。他在想一件事——他為什麽要聯係天晴?這個問題他問過自己很多遍,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樣。有時候他覺得是因為分手了,寂寞了,想找個人說話。有時候他覺得是因為那本日記本——他翻出來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多了就覺得必須跟她說點什麽,不然心裏那塊石頭放不下。有時候他覺得沒有為什麽,就是想她了。
他自己也分不清是哪個原因。也許都是,也許都不是。他隻知道,每次手機震動的時候,他會先看一眼是不是她發的。如果是,他會先笑一下再點開。如果不是,他會先回完別人的訊息,再回到和她的對話方塊,看看她有沒有說什麽。
這算喜歡嗎?時寧不知道。他喜歡過林笑,那種喜歡是確定的、熱烈的、不需要思考的。看到她就想笑,看不到她就想她,和她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全世界都是好的。但對天晴的感覺不一樣——不是那種“想和她在一起”的喜歡,更像是一種“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的牽掛。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還會牽掛她。這麽多年了,她早就從他的生活裏消失了,他也有過別的女朋友,生活忙得腳不沾地。但每次停下來的時候——比如加班到深夜,辦公室裏隻剩他一個人;比如週末睡到自然醒,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呆——他就會想起她。不是刻意的,是她自己冒出來的。
時寧翻了個身,十一被吵醒了,不滿地“喵”了一聲,跳下床走了。時寧躺平了看著天花板,月光從窗簾縫隙漏進來,在天花板上畫了一條細細的白線。他想起天晴走的那天——週六,學校沒人,他週一才發現她的座位空了。他問了班主任,才知道她轉學了。他當時站在走廊上,手裏拿著課本,站了很久。他想追出去,但不知道追到哪裏去。他不知道她家的地址,不知道她轉去了哪個學校,不知道她的新手機號——那時候她還沒換號,但他不敢打。他怕打了之後不知道該說什麽。說“你怎麽走了”?她走了,他有什麽資格問?說“你為什麽不告訴我”?她為什麽要告訴他?他隻是她的同桌。
後來她的號碼變成了空號。他試過打一次,聽到“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愣了幾秒,掛了。他沒有再打。那時候他有林笑了,他覺得不應該再找她了。
但他把她的日記本留著了。他不知道自己是出於什麽心理——也許是覺得那是她的一部分,丟了就真的什麽都沒了;也許是想留著,等有一天還給她;也許隻是捨不得扔。他把日記本放在書櫃最裏麵,用幾本書擋著,不讓人看到。搬了兩次家,每次都帶著,每次都放在書櫃最裏麵,每次都拿書擋著。像一個秘密,藏了很多年。
後來他和林笑分手了。沒有吵架,沒有背叛,就是走著走著走散了。林笑說:“時寧,你心裏是不是一直有一個人?”他沒有回答。林笑笑了笑,說:“沒關係,我不怪你。但我不想當替身。”他想說“你不是替身”,但說不出口。因為林笑說的是對的——他心裏確實有一個人,那個人不是林笑。那個人坐在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低頭寫字,頭發垂下來遮住半張臉。那個人喝草莓牛奶的時候會微微眯起眼睛,像一隻曬太陽的貓。那個人被他推給別人的時候,笑著說“好啊”,轉身走了。
他欠那個人一個道歉。
時寧拿起手機,又看了看和天晴的對話方塊。最後一條訊息還是她的“到了”,兩個字,冷冷的,像一個句號。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天晴,你週末一般幹什麽?”發完之後他看著那行字,覺得自己很蠢。他像是一個不會聊天的人在硬找話題,每一個字都透著尷尬。但訊息已經發出去了,撤不回了。
過了幾分鍾,她回了:“在家。看電視。睡覺。”
“不出去玩?”
“不玩。你呢?”
“有時候打球。有時候在家打遊戲。”
“你以前不是不愛打遊戲嗎?”
時寧愣了一下。她記得。他以前確實不愛打遊戲——高中時男生們都打遊戲,就他不打。他覺得浪費時間,寧願去打籃球。現在他打了,因為下班回家之後,一個人待著太安靜了,遊戲至少能製造一點噪音。
“現在打了。”他說,“一個人待著太無聊。”
“你可以再養一隻貓,陪十一。”
“十一不夠?”
“貓哪有嫌多的。”
時寧看著這條訊息,笑了。她居然會開玩笑了。以前的她不會開玩笑,隻會罵“滾”和翻白眼。她變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變,也許變了,也許沒變。他隻知道和她聊天的時候,他好像回到了高中的時候——不用想太多,不用端著,不用扮演“時經理”或者“前男友”或者“誰誰誰的朋友”。他就是時寧,她就是天晴,兩個人在發訊息,說一些有的沒的。這種感覺很好,好到讓他有點害怕。
他怕自己又開始期待。
時寧把手機放在胸口,十一又跳上床了,這次直接踩著他的臉走過去。他“嘶”了一聲,把十一扒拉到一邊。十一不理他,在枕頭旁邊蜷起來,又開始咕嚕咕嚕。
他想起一件事——天晴走之前的那段時間,她說了很多奇怪的話。她說“你以後少吃點外賣”,她說“你胃不好別老吃辣的”,她說“如果有一天我不來學校了,你會不會記得我”。他當時沒聽懂,以為她隻是隨便說說。後來他才知道,她在告別。她在用她能做到的方式,跟他說再見。而他什麽都沒聽懂。
時寧拿起手機,又打了一行字:“天晴。”
“嗯。”
“你當年走的時候,為什麽不告訴我?”
發完之後他盯著這行字,心跳有點快。這個問題他憋了很多年了,一直沒問。不是沒機會,是不敢問。他怕答案是自己——怕她是因為他才走的。如果真是那樣,他就是那個把她逼走的人。
過了很久,久到他以為她不會回了,手機震了。
“說了又能怎樣?”
時寧看著這五個字,手指停在螢幕上。說了又能怎樣?是啊,說了又能怎樣?她告訴他“我要轉學了”,他能做什麽?挽留她?他沒有資格。去送她?他可能連請假的理由都找不到。說一句“我會想你的”?他說不出口。他說不出口,她也不需要。
“我不知道。”他回了。
“我也不知道。”她說,“所以就沒說。”
時寧看著這條訊息,突然覺得鼻子有點酸。不是因為難過,是因為他終於明白了——她不是不想告訴他,是不敢告訴他。她怕自己說了就會捨不得走,怕自己說了就會期待他說什麽,怕自己說了之後他什麽反應都沒有,她會更難過。所以她選擇不說,一個人扛著。一直都是一個人。
“天晴。”他打了兩個字,然後停下來。他想說很多話——想說他後悔了,想說他對不起她,想說如果再來一次他不會把她推開。但他沒有資格說這些話。他已經錯過了說這些的時機,錯過了很多年。
“晚安。”他發了。
“晚安。”
時寧把手機放在床頭櫃上,關了燈。十一在枕頭旁邊打著小呼嚕,聲音細細的,像一隻小發動機。他閉上眼睛,腦子裏全是天晴的臉——十六歲的她,穿著寬大的校服,頭發隨便紮著,臉上沒什麽表情。她坐在他旁邊,低頭寫字,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她的側臉上,把她的輪廓映得很柔和。
他想起她說的那句話——“說了又能怎樣?”
她說得對。說了又能怎樣?他們還是不會在一起,他當時有林笑了,她還是要走了。他說了,隻會讓她更難過。所以她不說是對的。
但時寧還是覺得遺憾。不是遺憾他們沒有在一起——那是另一回事。他遺憾的是,她一個人扛了那麽多東西,扛了那麽多年,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她把所有的難過都寫在日記本裏,把所有的笑容都留給了別人。她在小姨家受了委屈,不說;她被同學議論,不說;她被他推給陳嶼,也不說。她什麽都不說,就一個人扛著。扛到扛不動了,就走了。
時寧睜開眼,看著天花板。月光從窗簾縫隙漏進來,細細的一條白線,像一道裂痕。他想,如果當年他勇敢一點——不是勇敢地和她在一起,是勇敢地告訴她“我知道你喜歡我,沒關係,我們還是朋友”——也許她不會那麽難過。也許她不會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丟人的事。也許她不會一個人扛那麽久。
但他沒有。他選擇了裝不知道。他以為這樣對大家都好。
他錯了。
時寧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裏。十一被吵醒了,不滿地“喵”了一聲,跳下床走了。
他沒有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