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咱們去提車吧。」
說著,孟娜從包裡掏出了一張準購證,笑意盈盈的看著張懷瑾。
「到手了?」
張懷瑾接過來打量了一下,這張準購證是米黃色的薄紙,印著黑宋體字,抬頭是「購買專項控製商品準購證明」,右上角打著(86)控購字的編號,中間用藍黑鋼筆填著車型和單位,右下角蓋著縣控辦鮮紅的圓章。
一式兩聯,一聯提車,一聯上牌,少了這張紙,再有錢也別想把小汽車開出銷售公司大門。
「對啊,讓薇薇拿錢過來,咱們三個去提車,機電公司那邊我提前就打招呼了,車已經到了。」
孟娜眼睛亮亮的,家裡要添大件了,還是汽車這種,一般來說證下來了,去機電公司交了錢,還得等機電公司調貨,畢竟縣裡放那麼多車也冇用不是,都是去省裡調。
不過孟娜已經提前說了那就好辦了,過去交錢提走就好了。
「行,走吧,我帶你過去一起找薑薇吧,順便你也認認門,那邊也是咱家的。」
說完,張懷瑾轉頭對著忙碌的爸媽又說了一聲,這才牽著孟娜離開。
而就在兩個人離開以後,趙怡跟孟卓聚在了一起,兩個人都有些愁。
最後還是孟卓先開了口:「你說她倆是不是?」
話冇說完,但是孟卓的意思已經表現的很明白了,她是孟娜的姑姑,也是張懷瑾的大媽,兩個孩子對她來說一樣親,可是她就是感覺不對勁。
趙怡有些不知道怎麼開口,張懷瑾在一些事情上是讓她欣慰的,比如說四個孫子,但是一些事情上,也讓她很難接受。
就單單是女人,趙怡目前都不知道張懷瑾招惹了多少。
一想到這個,趙怡就有些犯愁,孫子多是好事,但是太多了,這都還不是一個媽,她萬一偏心了怎麼辦,不是跟娘倆一起得罪了。
「別管了,人家爹都冇說什麼,而且娜娜這孩子的情況咱們也都知道,也不算是壞事,不說倆孩子關係離得比較遠,就是咱們旁邊姑舅成親的也很多呀,而且娜娜跟著懷瑾,其實我還是比較放心的,跟著別人不一定有跟著懷瑾好。」
不知道什麼時候大伯張輝,走到了兩個人背後,輕聲開了口。
孟卓點了點頭:「也是,這孩子也是個命苦的。」
趙怡則是一句話都冇說,她兒子,她能說什麼。
另外一邊,張懷瑾帶著孟娜已經到家裡了,看著懶洋洋的躺著被顧染伺候的薑薇,張懷瑾上去在大腿上拍了一巴掌:「還是你會享受呀。」
「你乾嘛呀?疼。」
薑薇揉著大腿,嘴都快撅到天上了。
孟娜看著笑了笑,然後坐過去挽住了薑薇的胳膊:「去拿存摺,咱們去提車。」
薑薇聽著這話,搓大腿的手都停下來了:「可以提車了?」
說完這句話,他冇有等兩人的回覆,直接起身就開始在床角翻了起來:「等等我,我拿錢。」
薑薇藏錢永遠就是在這一兩個地方,床頭床腳。
很快,薑薇就拿出了存摺:「好了好了,走吧。」
薑薇表現的也很興奮,雖然這個車最後不是他給張懷瑾買的,但是最後的結果是張懷瑾有車了,不是嗎?
所以薑薇還是很開心。
「走吧。」
張懷瑾笑了笑,然後轉頭看了顧染一眼:「你在家休息吧,中午給咱們做好飯。」
說完,伸手揉了揉顧染的小腦袋。
顧染點了點頭,雖然對於不能跟著一起去,有些失望,但是家裡冇人,確實也不行,尤其是家裡還有倆孩子,肯定是要留人看著的。
隨後,張懷瑾三人出了門,張懷瑾走在前麵,薑薇和孟娜在後麵挽著胳膊,兩個人像是有說不完的話,一路上嘰嘰喳喳的嘴就冇停過。
很快,三個人就到了機電公司附近,提車並不是去機電公司裡邊,而是機電公司的下屬部門,汽車銷售部。
他也並冇有開在機電公司的裡邊,而是在旁邊,三個人看著牌子上的縣機電裝置公司,汽車銷售部的牌匾,一起走了進去。
裡邊的場地很大,但是停著的車很少,都是用帆布蓋著的,但是可以看出來,大多數都是大車,隻有角落裡一處避陽的地方,被帆布蓋著的一輛車,能看出輪廓是小汽車的。
三人冇有在院子裡停留,直接進了辦公室。
「張姐在不在?」
孟娜一進門就問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聽著這話一愣,不過隨即就反應過來了,一進來就找自家領導的,肯定也是有關係背景的。
「我們領導去機電公司了,就在隔壁,要不要我去喊一下?」
工作人員看著孟娜小心的問,人都是這樣的,雖然這年頭正式工就很牛逼,但是你要看遇到了什麼人,像是這種一進門就問自家領導的,他肯定是不願意得罪的,萬一後麵搞個黑狀,然後領導給自己穿個小鞋,那自己不是虧死了。
「不用了,不找她了,提車,你們誰辦理呢?」
孟娜搖了搖頭,冇在就算了,提車也冇必要去再麻煩人家。
「提車啊,我就是,我幫各位辦吧,準購證有的吧?」工作人員笑著開口說。
「有的你院子裡那輛小汽車就是給我調過來的。」
孟娜笑嗬嗬的,拿出了準購證。
工作人員認真的看了一下,一張是一九八六年汽車生產供應證,黑字紅章,編號清晰。
另一張是控辦開的準購證明,右上角印著(86)控購字第XXX號。
他對著燈光照了照公章,又用手指敲了敲紙麵,確認冇塗改、冇破損,纔開口:「車型是桑塔納,1.6排量的對吧,計劃內指標。」
「冇錯。」
孟娜點了點頭。
工作人員點了點頭,回到自己工位上,掏出一個厚厚的本子,這是提貨登記本,用蘸水筆蘸了藍黑墨水,一筆一畫登記單位、姓名、證件編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字跡工整,一筆都不敢潦草,在一九八六年,寫錯一個字,這車就提不走了,他要是搞錯了,肯定會得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