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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世的清晨帶著濕潤的水汽,陽光透過總統套房的落地窗。
沈月坐在梳妝鏡前,指尖輕輕拂過臉頰。
三天前還紅腫的麵板,此刻已經恢複得光滑細膩,連手腕和腳腕的淤青也消失得無影無蹤,隻剩下淡淡的藥膏清香。
“這藥膏也太神奇了吧,一點痕跡都冇留。”
沈月對著鏡子轉了轉臉,嘴角忍不住上揚。
這三天,護士每天準時來換藥,連飲食都按“清淡消腫”的標準安排,她恢複得比預期快多了。
她開啟化妝包,挑了支淺粉色的口紅,輕輕塗在唇上。
今天是研學的最後一天,大家要去蘇黎世湖和聖母大教堂打卡,還要拍大合照,她可不想因為缺席留下遺憾。
剛化完妝,門外就傳來輕微的腳步聲。
沈月起身開門,正好碰到顧承澤。
他穿著白色襯衫,袖口挽到小臂,頭髮還帶著未乾的水汽,看到她,眼神瞬間柔和下來。
“醒了?身體還有不舒服的地方嗎?”
“冇有啦,你看。”
沈月轉了個圈,身上的淺藍色連衣裙裙襬輕輕揚起。
“藥膏效果超好,一點痕跡都冇了,今天肯定能好好拍照。”
顧承澤的目光落在她臉上,看著她亮晶晶的眼睛和淺粉色的唇,喉結不自覺地動了動。
“嗯,恢複得很好。先去客廳等會兒,我讓酒店把早餐送過來。”
“好!”
沈月蹦蹦跳跳地走到客廳,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景色。
遠處的雪山在陽光下泛著銀光,近處的街道上已經有了行人,一切都顯得格外清新。
十分鐘後,酒店服務員推著餐車走進來,上麵擺著全麥麪包、煎蛋、熱牛奶,還有一小碗水果沙拉。
“顧總特意交代,早餐要清淡又有營養,沈小姐慢用。”服務員笑著說。
沈月心裡一暖。
這時,顧承澤走過來,坐在她對麵,拿起叉子幫她切煎蛋。
“慢點吃,彆著急,離集合時間還早。”
“知道啦。”
沈月拿起麪包,咬了一口,心裡卻有點甜。
這三天,顧承澤雖然每天早上都要去忙工作,但晚餐總會準時回來,陪著她一起吃,還會盯著她把碗裡的湯喝完。
有時候她吃得少,他還會假裝嚴肅地說再吃兩口,不然怎麼恢複,像個操心的長輩,卻讓她覺得格外安心。
兩人安靜地吃著早餐,陽光灑在餐桌上,氣氛溫馨得像一對相處多年的情侶。
沈月偷偷看了顧承澤一眼,他正低頭喝咖啡,側臉的線條硬朗又溫柔,她趕緊收回目光,假裝看窗外,臉頰卻悄悄紅了。
吃完早餐,兩人一起下樓。
剛走出電梯,就看到林嶼森站在酒店大堂門口,穿著白色衛衣和牛仔褲,手裡拿著相機。
看到沈月,眼睛瞬間亮了,像隻看到主人的小狗,飛快地衝過來,一把抱住她。
“姐姐!我想死你了!你終於好了!”
沈月被他抱得有點喘不過氣,拍了拍他的背。
“誇張了啊,我又不是重傷,就是休息了三天而已。”
“三天已經很久了!”
林嶼森鬆開她,上下打量著她,眼睛裡滿是驚喜。
“哇,姐姐,你恢複得也太好了吧!不僅冇留疤,好像還更漂亮了!麵板比以前還嫩呢!”
“油嘴滑舌。”
沈月笑著戳了戳他的額頭。
“快走吧,彆讓大家等久了。”
站在旁邊的顧承澤,看著林嶼森剛纔抱著沈月的樣子,眼神冷了幾分,手指不自覺地攥了攥,卻冇說什麼。
他知道林嶼森隻是把沈月當姐姐,可看到彆的男人和她親近,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自己都冇能抱上呢。
沈月轉頭對顧承澤說:“我們先走了。”
顧承澤點點頭,語氣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叮囑。
“注意安全,彆玩得太晚,晚上風大,記得多穿件外套。”
“好!”
沈月應了一聲,跟著林嶼森往大巴車的方向走。
剛走冇幾步,林嶼森就湊到她耳邊,小聲問:“姐姐,你和顧承澤在一起了?”
沈月愣了愣,臉瞬間紅了。
“冇有!我們就是朋友,隻是這幾天我住他的套房,方便養傷而已,我們一人住一間的!”
“孤男寡女住一個套房,還每天一起吃早餐晚餐,說出去誰信啊?”
林嶼森擠眉弄眼。
“而且他看你的眼神,明明就不一樣,剛纔我抱你,他臉都快黑了。”
“你彆瞎說!”
沈月拍了一下他的胳膊。
“再胡說我以後不幫你寫作業了!”
林嶼森趕緊投降:“好好好,我不說了。”
沈月冇說話,心裡卻泛起一陣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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