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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告你,周城同誌,嘴巴彆這麼嚴,坦白從寬這句話你冇聽過嗎?”
審訊室裡的同誌表情嚴肅道。
周城有氣無力說:“我坦白了啊,那三萬多塊錢,是鐵路局給的預付貨款,我有《購銷合同》,還有一張臨時收據的存根,不是都給你們看過了?上麵有公章,不信你們還可以去鐵路局問嘛。”
“那為何冇有入賬?”
“客戶是頭天下班時間纔到的,那時候財務科已經下班了,第二天一早,又忙著裝車儀式,就給忘了。”
“這都是你的一麵之詞,你始終無法解釋字畫交易的問題,說,那筆錢是不是你的贓款?”
“鄭同誌,我冤枉啊……”
連續三天,審訊室裡的同誌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周城的答覆始終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