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芬心裡高興,出手也大方起來。
不光在副食店稱了二斤肥瘦相間的帶皮五花肉,打算做最解饞的紅燒肉,還特意繞了點路,打算去北新橋副食商場的熟食櫃檯買點現成的下酒菜。
北新橋副食商場,位於東城區東四北大街,算得上是附近規模大,商品也全的副食品商場,在七八十年代非常有名。
今天算是個喜慶的日子,她知道林建國心裡肯定也美,晚上免不了想喝兩盅。
老林平時喝酒有節製,一是為了省錢,這年頭酒可不便宜,像他常喝的紅星二鍋頭,一瓶也得一塊多錢,差不多能買兩斤豬肉了,普通家庭誰捨得天天喝?
二來張桂芬也確實為他的身體著想。
不過遇上這種真值得高興的大事,她從來不管著,男人在外奔波養家,偶爾放鬆一下是應該的。
走進熟食店,裡麪人不多。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海量小說在,.任你讀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這年頭不年不節的,普通老百姓誰捨得花錢買現成的熟食?
有那錢,買點肉自己回家做,或者買一堆青菜土豆,夠全家吃好幾頓了。
張桂芬走到玻璃櫃檯前,看了看價目牌:
豬頭肉:八毛五分/斤
醬豬肝:九毛/斤
粉腸:六毛五分/斤
豬耳朵:一塊零五分/斤
她琢磨了一下,最終指了指那醬紅色的,切起來嘎嘣脆的豬耳朵:「同誌,給我來半個,切薄點。」
提著油紙包好的半個豬耳朵和五花肉,張桂芬心滿意足地走出副食商場。
沒想到,剛出門就撞見了老熟人。
吳嬸剛巧路過副食品商店,她身邊還跟著一個打扮挺利落,看著像單位女職工的生麵孔。
「桂芬嫂子,您這又是買肉又是買熟食的,今兒家裡是有啥大喜事,又改善生活啊?」
吳愛花臉上堆著笑打招呼。
雖說上次在林知秋那兒吃了癟,但自從聽說林家大兒子在部隊提幹當了軍官,她立馬就把那點不愉快忘了,至少表麵上是這樣。
至於心裡怎麼想,那就隻有她自己知道了。
張桂芬可沒忘她之前在背後嚼舌根子的那些話,心裡對她膈應得很,隻是不鹹不淡地「嗯」了一聲,點了點頭,腳下沒停,徑直就走了,多一句話都懶得跟她說。
吳愛花身邊那女同誌看著張桂芬這愛答不理的背影,覺得有點好笑,低聲問:「愛花,這誰啊?派頭不小嘛。」
她是糧食局的錢美麗,和吳愛花是同事。
不過跟吳愛花這種可能是臨時工的不同,錢美麗是糧食局的正式職工,自覺身份高上一等。
「還能有誰?我們衚衕的,姓張。」
吳愛花撇撇嘴,語氣酸溜溜的,「自打她家大兒子在部隊提了乾,穿上四個兜,好傢夥,那尾巴都快翹到天上去了!眼睛也長到頭頂上去了,哪還看得見我們這些老街坊哦!」
她絕口不提自己是因為嚼舌根被懟才結的梁子。
錢美麗輕哼一聲,不以為然,「不就是個部隊軍官嘛,至於嗎?」
她心裡還有點不屑,她大舅的表兄的同事的外甥,在部隊還是堂堂團長呢,手底下管著上千號人,她驕傲了嗎?
眼看有人幫腔,吳愛花傾訴欲更旺了,壓低聲音說:「你是不知道!她家那個老二,前段時間返城,街道辦給分了環衛所的工作,嘿,你猜怎麼著?人家嫌掏大糞埋汰,給推了!現在啊,成天在家遊手好閒,當少爺啃老呢!」
「等等,」錢美麗像是想起了什麼,「是不是塔磚衚衕叫林知秋的?」
「對對對!就是他!你怎麼知道?」吳愛花驚訝地問。
「我家那口子,前陣子剛調到他們街道辦了,我聽他提過一嘴這事兒。」錢美麗隨口說道。
吳愛花一聽,眼睛「唰」地就亮了!
「哎喲我的麗姐!這麼大的事兒你怎麼還瞞著妹妹呢!姐夫都調街道辦去了?這可是實權部門啊!」
吳愛花的語氣瞬間親熱了八度,帶著點埋怨,更多的是巴結。
「也就是最近的事,還沒顧得上說呢。」錢美麗對這種奉承似乎很受用。
吳愛花的心思立刻活泛開了:她弟弟也剛返城,工作還沒著落呢!
要是能通過錢美麗這層關係,跟她那位在街道辦管事的丈夫搭上線,說不定就能給弟弟安排個好去處?
哪怕進不了好單位,去個街道工廠也行啊!
她臉上立刻堆起更熱情的笑容,親昵地挽住錢美麗的胳膊:「麗姐,你看這事兒巧的……走走走,這兒說話不方便,咱找個地方,慢慢說,慢慢說……」
到時候要是真給她弟分配了個好單位,她可就能在張桂芬麵前好好炫耀一番了。
你家漢生是當了軍官,那又怎麼樣,你家老二不還是在家閒著嗎?
而張桂芬壓根沒把吳愛花放在心上,她現在一門心思想著,怎麼能在街坊們麵前,更加自然的顯擺顯擺。
......
二十號當天,林知秋起了個大早,帶著手稿就往人民文學趕。
他已經嘗到了甜頭,打算再接再厲,所以這幾天也算是加班加點的把稿子趕出來了。
張愛玲同誌曾經說過:「出名要趁早!」
林知秋深以為然。
林知秋揣著新鮮出爐的第二篇手稿,熟門熟路地再次來到了《人民文學》雜誌社那座略顯陳舊的小樓前。
看門的還是上次那位大叔,記性挺好,一眼就認出了這個年輕得過分的作者。
林知秋也很上道,沒等對方開口,就笑眯眯地從兜裡掏出半包大前門香菸,動作自然地塞了過去。
這半包煙,還是他昨晚從老林那兒順來的。
以後免不了要經常出入雜誌社,提前搞好關係,總是方便一些。
門衛大叔感覺手裡一沉,低頭瞥了一眼,手指不著痕跡地掂量了一下,隨即麵不改色地揣進了自己深藍色的中山裝口袋,揮揮手:「進去吧,李編輯應該在辦公室。」
林知秋道了聲謝,輕車熟路地摸到李京峰的辦公室門口,抬手「噔噔噔」敲了三下。
「請進」。
林知秋推門進去,還沒等埋首稿件的李京峰完全抬起頭,他就直接把手裡裝著稿件的信封遞到了辦公桌上,開門見山:
「李編,冒昧打擾。我又寫了篇東西,您幫著掌掌眼,看看咱們雜誌社還能不能瞧得上?」
李京峰一聽,先是愣了一下,隨即臉上露出驚喜的笑容,把手裡的筆一放:「哎喲!我正琢磨著等你這期雜誌上市後,找你約下一篇稿子呢!沒想到你這麼快就自己就送上門來了!哈哈,這可真是巧了!」
林知秋也笑了,順嘴開了個玩笑:「那我這算不算是主動送羊入虎口了?」
「你這小子!」李京峰被他逗樂了,示意他坐下,「先坐,我看看。」
李京峰接過林知秋遞來的信封,臉上雖然高興,但是心裡反而有些失落。
這年輕人上篇《牧馬人》寫得確實不錯,可這才過去幾天?
拿出一篇新稿子,怕不是急著掙稿費,隨便湊合出來的。
雖然他是想找林知秋約稿,但也是那種經過精細打磨過的作品,而不是為了追求進度隨便湊合。
他一邊動手拆信封,一邊用前輩提點後輩的語氣委婉地說:
「知秋同誌啊,有這個創作熱情是好事。不過咱們寫東西,有時候不能光圖快。靈感這東西很玄妙,需要沉澱。一味追求數量,有時候反而會犧牲掉質量,對長遠發展不一定有利啊……」
他說了幾句,沒聽到林知秋的回應,抬頭一看,好傢夥!
原來林知秋一點沒客氣,正拿著他桌上最新一期的《人民文學》校樣,看得津津有味,壓根沒聽見他說啥。
「得,白說了。」
李京峰搖搖頭,把注意力放回稿紙上。
他打定主意,先看稿子。
如果稿子不行,再借著這個由頭,好好跟這個有靈氣但可能有點心急的年輕人深入談談。
他是真起了愛才之心,不想看到一棵好苗子長歪了。